《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16日 02 版)
“东莞扫黄风波”的思考之三:媒体责任岂能丢弃这几天,东莞扫黄赢得群众称道,却也在少数媒体那里遭遇了无厘头的舆论反弹。这让不少读者很是不解:黄赌毒从来都是挑战文明底线的社会毒瘤,为何有的媒体却似乎对它充满同情,反而对扫黄打非极尽调侃揶揄之能事?
东莞扫黄,无论是以国家法律衡量,还是同公序良俗对表,是非曲直、美丑善恶都彰然若显。不管出于怎样的动机,对它的曲解和过度消费,从主观上讲都是善恶不辨、是非不分,从客观上看则是唐突底线、消解共识。无视扫黄打非的社会意义,在“娱乐至死”中制造舆论狂欢,不仅造成莫须有的价值混乱,更让一些媒体自身陷入公信力危机。
尽管相关报道在细节和手法上尚有可商榷之处,但履行媒体曝光色情、监督治理的职责,这一点无可厚非。事实上,面对网上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论,面对有些网民剑走偏锋的情绪,媒体更应反思:是不顾社会后果、漠视公共利益、一味迎合偏激情绪,还是在鱼龙混杂中去伪存真、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在价值多元的社会转型期,媒体将何以自处,才能肩负社会责任、不负公众期待?
越是在海量信息、多元声音混杂的环境中,公众对主流价值和权威声音的倚赖和从属感越强。研究显示,70%的人会利用传统媒体验证网络信息的准确性。正因如此,现代国家都承认,大众传媒是维持社会认同最重要的载体,对舆论走向负有最重要的责任。身处社会转型期,面对观点百舸争流、表达千帆竞发,媒体更应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做法律底线的守护者、主流价值的弘扬者、社会共识的缔结者,传播事实真相,而不是夸张炒作;彰显主流价值,而不是割裂社会共识;引导社会舆论,而不是迎合偏激情绪。如果一味充当网络搅拌器,放大错误判断、传播糊涂逻辑,无疑是对其社会职责的背弃。具体到东莞扫黄,过度娱乐化、一味偏激化,模糊了对色情行业的基本判断,更遑论树立文明共识?一路狂欢的尽头,是媒体责任与社会心态的共同沉沦。
即便是标榜“新闻无禁区”的西方国家,也同样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一个愤世嫉俗、唯利是图、蛊惑民心的媒体,最终会制造出像他一样卑劣的民众。”试想,为了“眼球效应”,就不惜迎合偏激情绪,奉行“娱乐至死”,在这样的行为方式下,对话让位于对立、理性匍匐于情绪、建构屈从于解构,媒体如何能够守护文明底线、传递社会正能量?尤其在网络时代,媒体一言不慎,就可能启动舆论的“核按钮”,怎能不珍视自身的话语权和责任感?
有人这样描述媒体的社会责任:“当社会哭时,不让大家哭得更伤心;当社会笑时,不让大家笑得太狂妄”。换句话说,媒体是社会舆论的稳定器,也是社会心态的导航仪。东莞扫黄的舆论风潮,同样是一个共同反思的契机——媒体牢记职责、敬畏真理,公共舆论才会少一些噪音杂音,社会心态就会多一些理性平和。(钟新文)
人民日报:文明底线不容亵渎
这几天来,东莞扫黄引发的舆论波澜,与扫黄本身一样令人关注。其中,有一些论调令人惊诧莫名:认为卖淫活动是“市场需要”,论证色情产业“有益无害”,甚至主张中国搞合法红灯区。这种声音,不管是闭门造车想出来的,还是为了在公开场合博取眼球,抑或是纯粹的网络逗闷子,都值得深思。
且不说挑战法律,对那些为扫黄鸣冤叫屈的人,我们想套用一句网络流行问句:你这么同情卖淫嫖娼,你如此支持色情产业,你家里人知道吗?究竟有几个人,愿意让自己的亲人去涉足这一行业?即便是生活困难,又有多少人希望将这一行业作为谋生手段?而那些从事色情行业的人,又有多少真正穷困潦倒、衣食无着?
的确,色情业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然而,黄赌毒哪一个市场需求不大?难道仅仅因为“愿打愿挨”,就可以合法化、产业化吗?果真如此,毒品交易岂不更暴利、更“快活”?如果不顾世界主流对黄赌毒的态度,不顾卖淫嫖娼在大部分西方国家违法的事实,一厢情愿、哗众取宠地为色情业辩解,不仅是选择性失明,也是对文明底线的亵渎。
至于以“自由”之名为色情业张目,则是忘记了自由也是有底线的。事实上,色情业早已超出了个人自由选择的道德范畴,“公权力介入”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因为色情业肯定会跟社会腐败、人口贩卖、黑社会组织等联系起来。难怪有外国媒体评价,“用帮助所谓弱势群体说话的姿态为嫖娼公开站台。鼓吹嫖娼自由者本质上和贩奴者一样,却以自由主义者的面目示人。”
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中国,伴随着思想的解放、利益的多元,不同社会群体自然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国家活力的源泉。然而,任何一个健康的社会,在思想观念多元多样的同时,也必须有一些起码的底线、基本的共识、普遍的价值。思想解放,不等于胡思乱想,更不等于行为放纵;价值多元,不是价值扭曲,更不是价值沦落。
如今,有些人在网上讨论问题,往往不问对错、只看立场,让站队思维左右价值判断。凡是你赞成的,我就必须反对;凡是你反对的,我就一定赞成。似乎不发出点“杂音”就不足以证明自己会“独立思考”,不嘲讽主流、不解构崇高就没法展示自己的聪明机智,在这种思维模式下,谈何承担责任、坚守底线?又如何明辨是非、区分善恶?从这个意义上,在新媒体时代,对价值尺度的把握、对社会底线的捍卫,尤其需要一种文明理性的议事规则。
也就在这几天,在“舆论狂欢”的浪潮中,一度被戏谑言论、偏激观点裹挟的网上舆论,出现了某种“反转”性的变化,越来越多人指出色情业是害国害民的“有毒产业”,越来越多网友发出了“捍卫社会公序良俗”的声音,潜藏在人民群众心底的朴素认知,虽然不那么“醒目”、不那么“刺激”,却如同宽广的大江大海,缓慢而坚定、沉着而有力。这正是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也是推动文明进步的强劲动力源。
是非界限岂能模糊(人民论坛)
最近,中央电视台曝光了东莞多个娱乐场所的卖淫嫖娼现象,当地政府部门迅速采取整治行动。对这次扫黄风暴,绝大多数主张弘扬社会正气的老百姓是赞成的,但也出现了令人诧异的杂音怪论。一些人以娱乐心态看待东莞扫黄,甚至对“莞式服务”叫好,为色情业张目,嚷嚷“东莞挺住”。在他们眼里,这类社会丑恶现象不仅不该报道,更不能打击。如此荒唐的观点,引起了人们的反思。
扫黄打非,本是正义之举;揭丑黜恶,也是媒体职责所在。为什么却受到质疑甚至嘲弄?而那些声色犬马之地、醉生梦死之徒,为何又受到一些人的追捧乃至力挺?这一事件的娱乐化、恶搞化倾向,反映了怎样的社会心态?如此是非不分、善恶不辨、美丑不明,又折射出怎样的社会问题?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有法必行、违法必究,都是不可逾越的社会底线,这一点没有任何商量和动摇的余地。无论是卖淫行为还是嫖娼行为,都是法律明文禁止、GA机关依法打击的对象,这早已世人皆知。从社会和谐、家庭幸福的层面看,卖淫嫖娼与社会公序良俗格格不入,向来为正常的社会秩序所不容。放眼世界,即便在欧美各国,对色情业的打击也越来越严。
法律的天平、道德的准绳、社会的呼唤,无不要求我们敢于向这些丑陋现象说不,果断剔除社会肌体上的毒瘤。然而,一些人却无视法治常识,模糊了道德界限,唱起了“卖淫有理、色情无罪”之类的反调。东莞扫黄,这样一个是非明确的事件,竟在网上掀起不小波澜、引发复杂舆情,的确发人深思。在价值多元、观念多变的转型期中国,固然不能在所有问题上都求得一致,但在一些基本价值上,必须有起码的共识。守住法律底线,保持价值判断力,具备道德责任感,这是一个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行为取向,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只会导致价值错乱、逻辑谬误,最终行为失当、社会失序。
当一些微博大V娱乐化地调侃“人间有爱”,可曾以一份同情之心,想想那些被明码标价像商品一样叫卖的失足妇女?当一些人狂欢式地呼喊“今晚我们都是嫖客”,可曾以一份体谅之心,听听广大东莞市民热望“扫黄就要扫彻底”的心声?当一些所谓意见领袖陶醉于“群起挺黄”的幻觉时,可曾以一份责任之心,审视一下无节操之论对网络生态的扭曲,对世道人心的污染?
有学者曾忧心忡忡地指出,我们的生活中存在一种怪现象——比坏。一些人,一事当前,不是分清好坏曲直,也不是比着看谁比谁更好,而是争着比着看谁比谁更坏。一说扫黄,就立即转移视线、偷换概念,说腐败之害甚于色情,贪官比嫖客小姐更坏,弯弯绕绕、兜兜转转,甚至由此推导出卖淫嫖娼不算个事的错误结论。这正是“比坏心态”的一个典型例证。如果没有是非标准,没有言行底线,那么迷失方向的狂奔,就会成为法律和道德双重失重的沉沦,最终只能滑向绝望的深渊。
身处大发展、大变革的中国,我们既有着鲜花与掌声的荣耀,也面临种种阵痛与迷惘。扫黄,需扫去那些藏污纳垢的场所,也需扫去心灵世界的黑暗与浊流。多一点精神的亮光,多一些前行的正能量,我们会创造更光明的世界,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13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