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春节期间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 整治活动的通告 春节即将来临,为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城区内集中开展春节期间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共同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各商户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在城区各主次干道、人行道及公共场所违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促销、乱堆乱放、乱牵乱挂、沿街晾晒、乱停乱靠、占道屠宰等行为。 三、禁止兜售烟花爆竹,城区禁止燃放任何类型的烟花、礼炮、电子炮等产品。 四、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0一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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