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变事 更要变法
陈天生
清朝末年的变革图强运动,主要是从两个认知层面或分两个阶段进行的,即“变事”与“变法”。所谓“变事”,就是工业现代化,所谓“变法”就是政治体制现代化。这两项被迫而进行的变革,虽然没有取得成功,尤其是“变法”导致了清朝的灭亡,但它的历史进步意义是不容低估的。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人一直以为自己是世界老大,以为自己拥有瓷器茶叶大刀长矛就十分了得,洋人的东西不过是奇枝淫巧。直到被洋人的坚船利炮打痛了,才感到那些红毛绿眼的洋人是“数千年未有之强敌”,其“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事机器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路关隘,不足限制”。面对这种“数千年未有之变故”,以李鸿章、张之洞为代表的一批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中国要想强盛,必须撇开国门,走现代化道路,“师夷之长以制夷”,并总结出一套“洋务”自强理念:“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在当时的背景下,根据这种指导思想,开展了以建立现代化军事防御体系为目标的轰轰烈烈的洋务自强运动,包括兴办现代化军工、铁路、船务、矿业等等,使古老的中国向现代化迈进了可喜的一步。 甲午战败后,人们进一步认识到,仅仅靠经济、技术的“变事”,仅仅靠军力的强大,仍然要败于敌手。现代化是涉及各个领域的全面性变革,尤其是上层建筑的变革。没有政治体制的“变法”,“变事”还是要无疾而终,康有为说的明白:“今天下之言变者,曰铁路、曰矿物、学堂、曰商务,非不然也。然若是者,变事而已,非变法”。“然变其甲不变其乙,举其一而遗其二,枝枝节节而为之,逐未偏端而举之,无其本原,使其辅佐,牵连并败,必至无功”。只有变法,才有“规模”,“有条理”、“有纲领”、“有节目”、“有宪法”、“有章程”。只有进行这种“损益古今之宜,斟酌中外之善”的全面性变革,才能“不变则己,若决欲变法,势当全变。本末并举,首尾无缺,治具毕强,乃收成效”。 西方列强的大炮,不仅轰开了中国的国门,也轰开了中国统治者的脑门。1901年1月29日,在逃亡途中的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一道转轻变事而重变法的上谕。上谕直指官场之弊:“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文法者庸人籍为藏身之固,而胥吏持为牟利之符。公私以文牍相往来,而毫无实际:人才以资格相限制,而日渐消磨。误国家者在一私字,祸天下者在一例字”。“晚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器械而已。此西学之皮毛而非西学之本源也。居上宽,临下简,言必行,行必果。吸往圣之遗训,即西人富强之始基。中国不此之务,徒学一言一话一技一能,而佐以瞻徇情面,肥利身家之积习。舍其本源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耶?总之,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须议更张”。上谕还严词要求各地官员:“倘再蹈因循敷衍之故辙,空言塞责,遇事偷安,宪典俱在,绝不宽贷”。 因为这道上谕表明了极峰人物鲜明而坚决的态度,清末的变革开始由变事走向变法。一时之间,朝野沸腾。老佛爷也许没有想到,汹涌澎湃的变法浪潮,冲击的正是以自己为代表的宗法专制统治,本已风雨飘摇的大清漏舟,终于在这般势不可挡的洪流中急速沉没。 辛亥革命,就是变法图强的必然中以极端方式而偶然发生的历史巨变。但是,慈禧太后不管是被迫还是主动,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她能够顺应历史潮流,迎合社会思潮,强力推动变事走向变法,是值得肯定的。 中国的强盛,需要变事,更需要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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