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2月7日至8日,仙桃市四届人大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仙桃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16年过去了,这个决定还一直在依“法”运行,仙桃城区的禁鞭经历了有些城市“禁改限”的考验,也经历了前后变换6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考验。这个城市创造的奇迹,让人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不折腾。2005年,推行“禁鞭令”长达12年之久的北京市首开由禁改限先例,国内其他城市纷纷效仿。仙桃在“禁鞭令”推行9年之后,在众说纷纭的“禁”“限”之争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不管其他城市如何,仙桃城区都要坚定不移地强力推行“禁鞭令”。理由有四: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早有血的教训在先;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大量空气污染与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城区环境;仙桃经过多年发展,城市文明程度有很大提高,倡导新的过节风尚,是城市进步的体现;燃放烟花爆竹,极易造成铺张浪费,与仙桃正在建设“两型社会”格格不入。禁鞭有效地加强了节日期间环境保护,减少了火灾等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市领导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通过的决定,在没有废止之前,应无条件执行。虽然换了6任市委市政府领导,没有哪一任搞“朱书记挖沟马书记填”,一任接着一任“将禁鞭进行到底”。
不空喊。要禁鞭,就要真抓,“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不搞纸上谈兵,措施也要具体实在,有可操作性。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城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与所属单位层层签订禁鞭工作责任状,哪里出了问题,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具体措施还有:城区“三办一园”出动宣传车在辖区内日夜巡查;村居委会采用广播或“打锣”进行宣传;城区各街巷,张贴“小孩放鞭、大人有责,群众放鞭、干部有责”的标语;市电视台派出记者,跟踪报道禁鞭工作全过程;市教育局长与城区各学校校长签订禁鞭工作责任状,各校用专门的课时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的活动,通过学生来做家长的禁鞭工作;市GA局抽调警力,数名领导靠前指挥,多台警车昼夜巡逻;市建设文明城市办公室、城管局干部职工全部上阵,明查暗访;市工商局、市安监局提前作为,对城区各门店进行排查,依法吊销违规销售鞭炮者营业执照,从源头禁鞭。一个从领导小组到工作专班再到村居委会的三级网络建立起来了,工作能落实而不落空。一个担任居委会主任的老表告诉我,他“禁鞭”的办法是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支部与党员签责任状。住平房的,一个党员负责10户;住楼房的,一个党员负责一个楼道。党员带头不放鞭,还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鞭就禁下来了。
不松懈。仙桃城区成功禁鞭16年,确实不易。不易在于领导常抓不懈。任何工作,只要领导重视,认真地坚持抓,没有抓不好的道理。毛主席曾教导我们: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也等于白抓。怕就怕抓一抓,松一松,貌似在抓,干打雷,不下雨,有的甚至朝令夕改、半途而废,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竹山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活动从1983年坚持到现在,咬定30年不放松,终于硕果累累,也是极好的例证。我们有少数同志,喜欢猴子掰苞谷,新花样一个接一个,就是不下真功夫抓落实,农民用“薅草”来打比:“没有一次是薅上了头的,厢头上薅得蛮熟了,厢尾上还杂草丛生。”值得我们警醒。
(本文在写作中参考了仙桃日报发表的有关文章,致谢!) 曾一三的博客 (201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