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看到您发的帖子,我们水务集团第一时间在网上跟您耐心作解释。因为水费缴纳包括三项:水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其中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随水费代征。根据赤价监【2016】23号文《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95元/吨,非居民1.40元/吨,从2016年7月份由水务集团正式代收执行。关于垃圾处理费,根据赤政办发【2014】3号及2017年赤壁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4月1日由水务集团正式代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按3元/户/月收取(低保户减免)。我们水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市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每月及时划拨到相应部门,没有多收取用户一分钱。请各位用户互相宣传便于了解,也希望你们继续支持水务集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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