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7497|回复: 4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其他] 武汉七成交通事故祸起电动车 遮阳棚有致命缺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9 08: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武汉七成交通事故祸起电动车 遮阳棚有致命缺陷


夏日临近,许多电动车主都想给车子安装一个遮阳棚,殊不知潜藏着巨大安全隐患。交管部门称,我市77%的交通事故是由电动车引起。其中,最近因非法安装遮阳棚导致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占60%。

昨天,交管部门在全市近百个路口,组织500余交警和300协警开展了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棚的专项整治,有375辆电动车的遮阳棚被依法拆除,有187台无证违法电动车被查扣。

昨天上午10时17分,一青年男子驾驶一辆黑色无牌电动车,载其女友由武胜路方向往路口驶来,当看见交警在路口执法便调转车头准备驶离,慌乱中却因遮阳棚的安装导致重心失重而摔倒在地。受伤的女子对青年男子抱怨:要你不装棚子非要装,这都摔了第二次了。交警对该电动车非法安装的遮阳棚进行了拆除,并对无证超标电动车依法进行了收扣。

据江汉交通大队三中队队长朱福民介绍:现在所谓的电动车防雨遮阳棚,有致命缺陷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当安装了这种棚子的电动车行驶时遇到大型客车、货车从旁边快速通过时,由大型机动车所带来的强大气流会将电动车整个刮翻,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在大风天气,由于车棚兜风、超宽和超高导致电动车方向失控,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六成电动车事故由遮阳棚引发

2012年上半年交管事故部门相关资料显示,武汉市辖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439起,77%是由电动车引发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中因非法安装防雨遮阳棚导致交通事故的总起数占全市事故总起数的60%。

《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禁止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和已登记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禁止加装动力装置或者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

第二十四条 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或者已登记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或者擅自加装动力装置以及其他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10 收起 理由
老脚螺丝 + 1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沙发
发表于 2012-7-9 10:11 | 只看该作者
看那玩意又遮阳又挡雨的,还挺羡慕的呢。原来有这么多安全隐患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2-7-9 12:43 | 只看该作者
EricaAi 发表于 2012-7-9 10:11
看那玩意又遮阳又挡雨的,还挺羡慕的呢。原来有这么多安全隐患啊。。

尤其大风时更危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7-20 10:54 | 只看该作者
方便的背后往往存在着安全隐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7-20 14:08 |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本身对交通安全的威胁就大,深圳限了,东莞几年前就直接禁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20:22 | 只看该作者
金不沉默 发表于 2012-7-20 14:08
电动车本身对交通安全的威胁就大,深圳限了,东莞几年前就直接禁了

湖北什么事情都不会争先进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20:22 | 只看该作者
szfcol123 发表于 2012-7-20 10:54
方便的背后往往存在着安全隐患

问题大于方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7-20 20:54 | 只看该作者
风速1 发表于 2012-7-20 20:22
湖北什么事情都不会争先进的

湖北现在要是禁,估计全民暴动,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21:37 | 只看该作者
金不沉默 发表于 2012-7-20 20:54
湖北现在要是禁,估计全民暴动,呵呵

这就是政府不给力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7-20 22:10 | 只看该作者
风速1 发表于 2012-7-20 21:37
这就是政府不给力了


是啊,民众出行难,难了几十年。高铁修通了,无奈没有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11-23 06:53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