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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lobaltrade85 于 2013-9-22 12:32 编辑
经常会看到一些反应城区中小学违规乱收费的帖子,我在此也向有关部门提出质疑。希望赤壁教育主管部门能站出来澄清一下。
2006年9月1日,修订后颁行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从法律的层面确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008年春天,16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进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试点。到了秋季,全国所有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
赤壁市城区初中小学公立学校都属于九年义务教育施行的学校,本应免收学费和杂费,但是我们的小孩去读书为什么还是要交各种各样的杂费? 并且交的杂费都是强制性的,比免费义务教育施行之前更贵。《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公布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但是赤壁城区的公立学校,都收取了各种各样的杂费,比如说牛奶费、资料费、保险费、考试试卷费、毕业证书费、饮水费、补课费、体检费、防疫费等,并且交的杂费都是强制性的,比免费义务教育施行之前更贵。巧立名目收得比没免费之前还多,这就是赤壁义务教育的现实,这些费用都是强制性要交的,你如果不交就会得罪班主任,然后你小孩就有得受的。他们的收费是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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