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水湖派出所处理两起违规放鞭行为
1月27日晚(大年三十),陆水湖办事处泉门社区五组居民宋先来和宋火焱违反城区禁鞭管理规定,在路边燃放鞭炮被巡查人员发现。 年三十违规放鞭现场: 今天上午陆水湖派出所传唤宋先来和宋火焱到所进行处理,两名当事人首先学习了《赤壁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和《赤壁市城区禁鞭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经询问,他们年三十放鞭是心存侥幸,心想离主城区较远不会被发现。通过教育,两人提高了认识,主动承认错误,保证今后再不放鞭,并写下保证书。派出所依法对其各处罚款200元。 两名当事人接受教育处罚: 从2016年7月1日起,赤壁市城区开始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只要在禁鞭区内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都属违法行为。市禁鞭办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以他们为戒,严格遵守禁鞭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祥和宁静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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