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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赤壁交警快速破获一起醉驾致人死亡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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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9-1 16: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赤壁交警 于 2017-9-1 22:46 编辑

    8月29日,在省道S214线125KM处(赤壁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正三轮撞上路边行人造成行人一死一伤的逃逸事故。接110指令后,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快速反应,缜密侦查,仅用1小时成功侦破一起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邵某。
    据调查,当日下午,肇事司机邵某因岳父家过客,吃饭的时候喝了几杯白酒。喝完酒后,在岳父家休息片刻后,便驾驶鄂L6V132号三轮摩托车从赤壁镇青山村沿S214线返回赤壁市区,行驶途中却由于酒精的作用造成了这起悲惨交通事故的发生。邵某交代,事发当时自己驾车途经S214线武深高速出口旁时,因醉酒后的状态驾车,导致自己未及时发现公路边行人李某并将其撞倒,因害怕承担责任,邵某直接驾车逃逸现场。导致行人李某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后,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科民警在现场报警的好心人协助下,1小时内将肇事司机邵某抓获。
    目前,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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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 18:3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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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22:1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隔壁的邻居,头全部摔破了,可怜了,40多岁,明早下葬,两个孩子的妈妈,一个读初中,一个读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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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09:05 | 只看该作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上述规定,邵某可能要判七年以上的徒刑。
     法律服务热线:0715-5261918    15872010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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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 17:1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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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 16:52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最好关个二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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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 08:1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喝酒后  整条马路都是我的  还无线变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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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 22:03 | 只看该作者
邵某交代事发时自己驾车途经事故路段,看到伤者李某倒在路边,自己下车查看情况后,因害怕承担责任驾驶车辆离开事故现场,----------看到伤者李某倒在路边?到底是他看到李某倒在路边别人撞的没帮忙救助,还是他撞的?他没有承认撞人?逃避责任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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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 21:0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唉。喝酒千万别开车。这是两个家庭受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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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 20:1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害人害己。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不要发生事故才追悔莫及!记住,世上永远没有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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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7-9-1 19:5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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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9-1 22:2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夹了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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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9-1 22:27 | 只看该作者
忠于 发表于 2017-9-1 16:52
这种人最好关个二十几年

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然后导致一死一伤,还逃逸,你觉得20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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