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是一种非法捕鱼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可近日,在赤壁陆水湖,偏偏就有人无视法律规定,存在侥幸心理,甚至在禁渔期顶风作案,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严惩。
3月12日凌晨,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渔政执法人员在巡查水域时接到举报涉嫌非法电鱼的电话,立即驾驶执法快艇前往查看。约0时3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陆水湖双丘七里冲水域发现岸边有亮光,便迅速将艇开近。正在电鱼的汪某某、王某某、黄某三人被现场拦截,经询问还有两人逃窜。现场还查获2个背式电瓶、2个逆变器、4根带电线的捞篓子等电鱼工具及3.4公斤鱼获物。
“看到渔政执法人员过来后,我们知道电捕鱼是违法行为,准备逃跑,三个人现场被你们抓获了。”在陆水水库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做询问笔录时,王某某对非法电鱼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后悔不已。
随后,执法人员将电鱼人员及扣押物品一并移送至赤壁市公安局陆水湖水上派出所。目前,公安部门依法将该其立为刑事案件侦办,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共抓长江大保护和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自3月1日实施陆水湖禁渔期制度以来,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在张贴禁渔通告,加强对湖区居民宣传教育的同时,坚持24小时驻点,执行常态化日夜巡查,勇于担当,严格执法,有效制止渔业违法捕捞行为,有力打击各类违法捕捞的行为。同时,联合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出现电鱼、毒鱼、禁渔期间违法捕捞等行为,查获后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努力抑制湖区非法捕捞现象的发生,促进陆水水库渔业健康持续发展。
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渔政人员提醒, “电鱼”是一种非法捕鱼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十年禁渔,共护陆水”行动,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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