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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发生在东洲桥头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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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6 16:4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唐歌 于 2012-8-6 17:00 编辑

男子驾车撞人   先逃逸后自首

          731日晚9时,我市东洲桥附近永邦欧洲城公汽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驾驶一辆小轿车将一名路边正常行走的女子撞倒,然该肇事司机不但不将该女子送医院救治,竟加速逃逸。我市GA局交警大队对此高度重视,并对逃逸案件严惩不怠,在24小时内快速的破获了此案。

        事件经过,当晚9时许,赤壁市GA局110接到报警电话称,在陆水大道永邦欧洲城公汽站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小轿车将一名妇女撞倒后,肇事车辆逃逸。交警大队接警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一边联系救护车,将伤者送到附近医院抢救,因抢救及时,伤者脱离生命危险。一边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察,同时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侦破预案,成立了破案专班,通过调查询问现场目击证人,走访市内汽车修理厂和汽车配件商店,并调取现场附近监控录像,制作悬赏公告,并下发给全市所有出租车司机等多项有效侦察措施。

       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肇事司机陈某于次日18时许,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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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6:4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开车,买个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一年也就千元多,对社会稳定,对家人负责,对自己安心。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也可很好解决。不明白,既然能开得了车,怎么就没保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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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2-8-12 08:12 | 只看该作者
出了事故逃跑要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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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6:26 | 只看该作者
逃逸要严惩,以后市区都限速30码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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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22:55 | 只看该作者
首先希望受伤者早日康复,出行安全第一,不管是开车还是别的什么事;肇事者逃逸要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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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8-10 14:51 | 只看该作者
跑鬼哟,跑,城里到处都有监控,跑到天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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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8-8 12:31 | 只看该作者
如今社会是车怕人,人倒是不怕车了,就新区河北大道那一段路,行人要过马路都是穿行在机动车道上,稍有不慎就会产生车祸。不管是行人,还是司机,都不希望有车祸发生,那么好的一条马路,唯独少的就是天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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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8-8 09:22 | 只看该作者
如在107国道就完了,可惜是在城区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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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8-7 18:17 | 只看该作者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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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8-7 17:21 | 只看该作者
见车让几分呀,现在的汽车都是马路老虎呀。咱们走路要靠边走,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为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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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8-7 16:28 | 只看该作者
车主真傻!逃得了现场逃得了法律吗?引以为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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