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校发布一则条例,内容是这样的:校外走读生一律晚餐时段不允许出校。我不知道这样的明文规定意义在哪,是为了不让孩子买外面的东西,不让学生外带食品进来,我都可以理解。还是因为校方食堂的原因。不管怎样,不能以偏概全的断章取义,难道所有的学生都要在外面买吗,买了在外面吃又不是在学校吃,难道有碍学校尊容?如果是不允许带的话规定不让带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做出这样规定。实在是不可理喻,今日晚餐时段,我在学校门口等候朋友,见其校方保安拦住两批人,迫切回家吃饭的孩子和接孩子回家吃饭的家长,有的家长为了孩子与保安吵起来,有必要吗,贵校难道没有一点人情味吗,不能替家长想一下吗。昨日听说一老先生与贵校王平主任吵起来,身为一个成年人,还和老人吵架,丢人吗?而且语气不适让人感叹如今师德何在,望校方采纳一名学生母亲的建议,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