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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789快餐店损毁公私财物案又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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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6-13 1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既6月10日,违法嫌疑人王某(嘉鱼县人)被我局治安拘留后,通过继续工作,赤壁籍违法嫌疑人任某(男,27岁,本市蒲圻办事处人)己于6月12日晚到赤马港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查明,任某前段时间到城区某快餐店(789快餐店主熊某原来在该店当厨师)吃饭时,与该店老板熟悉后成为朋友,其间听老板说熊某原来在该店当厨师,后来执意辞职,自己新开了一家快餐店,导致生意受到影响。任某听说后认为熊做人不地道,是挖墙脚,为了讨好店主,遂在店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邀约了嘉鱼的朋友(王某、黄某、董某、刘某等),到熊经营的789快餐店损毁店内财物。目前,任某己被治安拘留。

  该案的另外3名嘉鱼籍违法嫌疑人员,公安机关仍在抓捕中。进展情况仍将作后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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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20:1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遂在店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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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20:4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你信不,这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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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9:39 | 只看该作者
原来如此啊!老壳进了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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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21:01 | 只看该作者
石半仙 发表于 2017-6-14 09:36
假如我在你店里打过工,突然不搞了,掌握了你的技术,重新开你一样的饭店,把你客人全拉走了,我生意红火 ...

这种情况正常的都是签合同保护老板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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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22:0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不信不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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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22:0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不信不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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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22:0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不信不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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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22:0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不信不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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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9:5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脑壳淋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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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9:13 | 只看该作者
顶起,真像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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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7-6-23 11:13 | 只看该作者
为了讨好店主,遂在店主不知情的情况下 这种东西无法证明 只能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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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7-6-23 11:05 | 只看该作者
等后续权威报道,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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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7-6-17 17:2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晕晕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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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7-6-16 16:59 | 只看该作者
么是任家湾的绿鼻涕吧???二年前不是抓过一批方保安的马仔黑社会组织团伙    难道还有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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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7-6-16 16:5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azhangfu 于 2017-6-16 17:00 编辑

水很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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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7-6-16 16: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azhangfu 于 2017-6-16 17:00 编辑

搬个板凳坐起静等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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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7-6-16 16:22 | 只看该作者
胡辉988 发表于 2017-6-14 22:57
本人今年亲身经历过,餐馆生意转出去了。接手的居然要求我不得从事相同行业。我真是醉了啊。真是刷新了我的 ...

这个有点离谱了,一般来说同业竞争禁止针对是相关股东和高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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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7-6-16 16:14 | 只看该作者
尖峰垴 发表于 2017-6-14 22:51
本身就是厨子 又不是高科技公司的什么商业机密 哪有么之合同啊

同业竞争禁止协议,如果有合同就会减少纠纷,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比如此案如有合同发生的概率就会大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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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7-6-15 18:53 | 只看该作者
      所有的原因其实都是次要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上门打砸别人的店就是违法行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打砸抢”,这种行为一定要从重打击,从严处理,决不能让这种违法行为再次出现在赤壁市。当事人也要引以为戒,违法犯罪的事不能做,以打砸商业竟争对手的行为十分可耻,也是十分歹毒。做生意首先做的就是人品,人品不好能把生意做好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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