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乡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有序,决定启用以下道路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0年4月10日零时。
二、设置地点
1、车站路农机路口至大石桥路口3套,抓拍机动车违停;
2、羊羊公路羊楼洞镇区路段3套,抓拍机动车违停;
3、羊楼洞镇区观音街路段3套,抓拍机动车违停;
4、咸赵线羊楼洞镇区路段1套,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
(限速:中型以上客货车40KM/小时,小型汽车50KM/小时);
上述地点已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数据作为证据使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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