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556|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万相金麟学府建筑限高调整规划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6-7 1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赤壁市秀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万相金麟学府项目(秀兰御府二期)建筑限高调整的申请》,该项目位于赤马港街道办事处夏龙铺社区、南港大道北侧。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在地块容积率和其它规划条件指标不改变的情况下,拟将建筑限高由原审批的80米调整为10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已组织专家对该公司《万相金鳞学府建筑限高调整规划论证报告》进行了论证,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2日),有意见反馈者请在规定的公示期间内进行意见反馈,如需组织听证,请向市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电话:0715-5270295      

联系邮箱:117731882@qq.com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3日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推荐
发表于 2021-6-9 07:5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而且这个县级建筑限高八层的设想全国业内也根本通过不了,一,老百姓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那个不想买高层电梯洋房,二,开发商倒闭潮,人家高价拿地只建八层傻子啊,县级市也要高度发展,县级是的命也是命,地级省级直辖市五六百米都有,县级市几十一百米算个啥子,有些人自己作贱自己。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1-6-9 07:4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东风一号 发表于 2021-6-9 07:23
住建部刚说了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 ...

这个规定只是征求社会意见阶段,根本没有正式实施,而且这个空地二期已经换了新的开发商了接手出钱开发,何来又是跑路前,听风就是雨,不知你一个人激动个啥子。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21-6-9 12:3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独孤信 发表于 2021-6-9 07:58
而且这个县级建筑限高八层的设想全国业内也根本通过不了,一,老百姓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那个不想买高层电 ...

其他不变,增强高度,品质是会下降的。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限高80米。开发商只是换了个壳,都是些O人社保的空壳。开发商去年被规划局多次起诉,总共一个多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21-6-9 12:2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独孤信 发表于 2021-6-9 07:58
而且这个县级建筑限高八层的设想全国业内也根本通过不了,一,老百姓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那个不想买高层电 ...

是18层,更高消防安全县级有些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21-6-9 07:23 | 只看该作者
住建部刚说了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加强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21-6-9 07:22 | 只看该作者
闲来多事 发表于 2021-6-8 22:26
由原80米建成100米,是不是可以多建6,7层房啊?那开发商还不赚肿了!!

之前开发商资金出问题了,就怕是跑路前搞一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21-6-9 07:21 | 只看该作者
dxamtv 发表于 2021-6-8 11:54
这是更名易主,这新来的整新花样?  之前不是说不建议县级城市建设100米左右的楼?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限高80米。住建部说了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加强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也不是这么通过审核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1-6-8 23:1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可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1-6-8 22:2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由原80米建成100米,是不是可以多建6,7层房啊?那开发商还不赚肿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11-12 07:08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