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一对“80后”小夫妻将违规超生的婴儿卖给他人。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据悉,滕某和张某都是“80后”,婚后待业家中,靠两边父母的接济勉强度日。婚后不久,夫妻二人就有了第一个孩子。第二年,张某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由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他们决定生下“二胎”。今年,张某再一次“意外”怀孕,他们坚持生下了第三个孩子。 今年6月,上海市杨浦区GA分局根据线索找到了这对夫妇,原因是有证据表明其在百度贴吧上发布了送养婴儿的信息,且得到网民回应。 据张某自述,发现第三次怀有身孕后,并未采取终止妊娠的措施,而是任其发展。由于贫乏的物质条件很难改变,他们又希望孩子将来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于是决定将其送给家境较好且无子嗣的家庭予以抚养。 但检察官查验了张某发布的贴吧内容,发现张某几乎每一次都会将婴儿以“三万”“五万”明码标价。更为确凿的是,检察官通过核对银行转账信息,确定收养孩子的当事人付款时间与交接时间为同一天。 此外,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从张某的信用卡账单明细来看,当他们得到拐卖费用后,便立刻上网淘宝,购买高端智能手机、高端球鞋等物品,很快就将数万元挥霍一空。 ■ 链接 拐卖妇女、儿童罪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GA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或者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据此,上述案件承办检察官以拐卖妇女、儿童罪来认定该案,并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19日05:22 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