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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夫妻卖子买手机续:得到拐卖费立刻上网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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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19 0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电 一对“80后”小夫妻将违规超生的婴儿卖给他人。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据悉,滕某和张某都是“80后”,婚后待业家中,靠两边父母的接济勉强度日。婚后不久,夫妻二人就有了第一个孩子。第二年,张某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由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他们决定生下“二胎”。今年,张某再一次“意外”怀孕,他们坚持生下了第三个孩子。
  今年6月,上海市杨浦区GA分局根据线索找到了这对夫妇,原因是有证据表明其在百度贴吧上发布了送养婴儿的信息,且得到网民回应。
  据张某自述,发现第三次怀有身孕后,并未采取终止妊娠的措施,而是任其发展。由于贫乏的物质条件很难改变,他们又希望孩子将来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于是决定将其送给家境较好且无子嗣的家庭予以抚养。
  但检察官查验了张某发布的贴吧内容,发现张某几乎每一次都会将婴儿以“三万”“五万”明码标价。更为确凿的是,检察官通过核对银行转账信息,确定收养孩子的当事人付款时间与交接时间为同一天。
  此外,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从张某的信用卡账单明细来看,当他们得到拐卖费用后,便立刻上网淘宝,购买高端智能手机、高端球鞋等物品,很快就将数万元挥霍一空。
  ■ 链接
  拐卖妇女、儿童罪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GA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或者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据此,上述案件承办检察官以拐卖妇女、儿童罪来认定该案,并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19日05:22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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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9 06:40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昨天发贴的跟进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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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10-19 08:0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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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10-19 08:16 | 只看该作者
竟然还有这样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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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08:36 | 只看该作者
可恶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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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08:42 | 只看该作者
唉,这是什么父母,生小孩也成了一种敛财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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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0-19 09:40 | 只看该作者
人间渣滓   毫无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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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0-19 09:53 | 只看该作者
这对夫妇称不上父母,他们只能称之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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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0-19 09:56 | 只看该作者
他们晓不晓得有“避孕套”这个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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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9 14:59 | 只看该作者
孤峰独影 发表于 2013-10-19 09:53
这对夫妇称不上父母,他们只能称之为工具

这话说的真解气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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