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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启示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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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9-21 15:5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基本情况:
    2017年9月15日晚,罗某驾驶鄂L61R70号海马牌小车从赤壁市塞纳河畔前往赤壁市城西,21时30分许行至赤壁市东洲桥路段,撞到桥面中间护栏及两台出租车,造成护栏及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抽取犯罪嫌凝人罗某血液进行检验,血检结果为230.2mg/100ml,罗某依法被刑事拘留,羁押于赤壁市看守所。
事故原因:
    当事人罗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违反法规: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安全启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已经是驾驶员都熟识的基本常识了。可总有人心存侥幸,最终害人又害已。赤壁交警提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交通安全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在酒精的作用下,人的神经系统反应变得迟钝,此时驾车驾驶人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大大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增加;二是在酒精的刺激下,人的大脑容易出现亢奋,此时驾车驾驶人极易出现开快车、“英雄”车和争道抢行、强行超车等危险行车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会大大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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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1 20:2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达是出了事才查到,要是没出事了,第2天晚上又要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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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1 21:3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关系不那么抵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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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1 22:3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妈B买个鸟车得瑟得不得了、还装B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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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2 08:48 | 只看该作者
血检结果为230.2mg/100ml,这个时候驾车太危险了。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低于80mg/100ml属于酒驾,酒驾属于违法行为。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驾,醉驾属于犯罪行为。看来罗先生有一阵子牢饭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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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2 06:4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喝车不开酒,开酒不喝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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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1 19:0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枪毙了,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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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2 07:4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还好冒飞河里,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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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3 07:4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这样把人撞死了,或撞伤了,你们怎么搞,这样搞叫人为,我把钱你,你搞不搞,我撞你好吧,喝酒个,我跟你只说,开车搞到我这叫人为,在赤壁钱我不要,要面子,因为这事是人为个,喝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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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2 15:2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赤壁喝酒开车的大把,无证驾驶的也有,他们都觉得无所谓了,呵呵,出事就死伤,赔个上十万个大洋,他们也不怕的,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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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9-21 16:0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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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7-9-21 16:2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害人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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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7-9-21 17:1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哎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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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7-9-21 17:3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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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7-9-21 17:3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原来是酒驾。你可以随机,但请别祸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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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7-9-21 18:0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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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9-21 18:2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醉驾,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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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9-21 20:0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必定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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