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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料] 整治保证金乱象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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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5 18: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在一次国务院的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用“啼笑皆非”来形容目前工程建设领域中形形色色的各类保证金。在惊叹于“确有其事”的同时,他进一步强调,决不能以信用名目增加社会信用成本。
  长久以来,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名目繁多、数额巨大、拖欠不还等乱象困扰着施工建设单位。
  6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目前,从通知颁布到现在一月有余,究竟目前建筑企业保证金清退状况如何?如何清理规范?有何难度?记者近期采访了多家建设企业。

保证金被无息占用
建筑企业“压力山大”

  “仅投标保证金一项就带来不小的资金压力。”7月15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
  据该负责人介绍,随着北京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趋缓,近年来,公司大力向外埠拓展,但在此过程中,公司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
  首先,投标保证金大多采用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其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上线不超过80万元。公司一年需投标上百个项目,中标率如果是10%,交出去的钱就达上千万元。另外,招标对象有的是投标企业、业主,有的是发标代理或者交易中心,加上投标项目时间紧,办银行保函相对较难。
  事实上,这已是建筑行业的普遍现象。据业内人士介绍,工程建设领域主要涉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除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高于80万元外,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但因各地方规定的随意性,造成了如今保证金收缴的乱象。
  中国建筑业协会2014年公布的一份《建筑业企业各类保证金制度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在88家企业反馈的数据统计中,存在着各类保证金多以现金形式缴纳、预留;计取比例偏高,占用企业大量流动资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的方式不能广泛推行等问题,严重影响着企业发展。
  “一些项目,银行保函比较容易实现,也能给公司省下不少资金,无奈业主坚持要求用现金缴纳。”中铁某公司一位人士透漏,在某些偏远或欠发达地区,主管单位、业主和银行等单位并不能很好地配合建设公司实现银行担保。
  “不仅如此,有时钱交给了人家,就不好要回来了。”上述人士反映,中标后,项目的业主可能会换一种形式,通过“信用保证金”“水泥采购保证金”等名目,将本该退还的保证金扣下来。此外,这笔逾期不还的保证金还无法计息。
  “为了讨回逾期不还的保证金,公司还需要支付一笔人员管理费用。算下来,以保证金形式被占用的资金甚至可能占到企业年营业收入的30%左右。”
      “尤其是我们承接的多是偏远地区的公路、铁路项目,需要克服特殊地质、恶劣气候、民族文化差异等诸多潜在的困难,有时一个标段甚至会难倒几个项目经理。做好工程本来就不容易,如果业主单位再克扣、拖延退还保证金,想要盈利真的很难。”
  从中国建筑业协会调查问卷数据统计报告看,截至2011年末竣工的8848个项目分析,工程竣工结算后两年以内全额返还质保金的项目3586个,占40.53%;两至5年全额返还的项目4646个,占52.51%;超过5年未返还的项目616个,占6.96%。大额的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后并不能及时返还。

进一步完善市场
只保留4项保证金

  6月15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尖锐地指出,目前工程建筑市场保证金存在的名目繁多、数额巨大等乱象。他进一步阐释道,通过缴纳大笔保证金来促成交易,只会让市场主体之间越来越互不信任,交易成本越来越高,甚至还会引发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的确如李总理所言,保证金乱象由建筑市场疲软而生,也会助其波澜。”中建某公司负责人感触颇多。
  “前几年形势好,大家一拥而上,遇到市场不景气,企业纷纷使出招数,为争一席之地,不乏在保证金上做文章。僧多粥少,一些地方也就随之水涨船高。”该负责人介绍,在投标之前,除了要交投标保证金外,某些地方项目还要求缴纳“诚意保证金”,有的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虽然不合法规,但你不交,总会有别人来交。”
  一些项目,招投标双方可能已经沟通了很久了。为了达成中标目的,私下“量身定制”一些门槛,让其他投标单位望而却步,无法入围。
  另外,建设企业位处弱势,如果不缴纳名目繁杂、数额巨大的保证金,很可能就开不了工,造成的损失更严重。目前,建设企业所面临的关卡多,而规范市场的有力政策较少,这种现状已经成为了阻碍建筑企业发展的桎梏。
  6月15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要于今年年底前退还。
  6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又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10月起,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对落实文件精神不到位以及整改不力的单位,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将向省级人民政府通报。
  政策明确,时间表已列出,下一步就要看怎么落实执行。多位业内人士透露,清退管理保证金政策出台到目前为止,可能因为时间较短,相关部门的反馈并不是很直接。既没有退还除规定之外的保证金,也没明确规定如何用银行保函替换保证金。
  他们还表示,如果真想规范市场,保障建筑企业的权益,还需要配套的强制性措施出台。加大处罚力度,仅仅对于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很难立竿见影。

学习国际惯例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

  针对此次《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德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亮点在于,首先提出了保证金收取的底线,明确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其次,规定了时限。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在8月15日前重点查清本地区应取消的保证金种类、保留的保证金中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的项目等情况。对取消的保证金,收取单位应立即退还,9月底前确保全部退还到位。
  6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应遵循国际惯例,充分利用工程担保及工程保险制度,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摊机制。对于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和农民工工资四项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
  相关资料显示,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充当担保人,出具银行保函,向权利人签发信用证明。一旦发生违规行为,银行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目前,在银行业务中明确有履约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等项目。
  对于银行保函这项政策,建设企业也纷纷点赞。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目前银行保函业务在操作层面上没有什么问题,保函本身就是银行一项业务。对于企业来说,保证金可能会占用上千万元的资金,给企业的资金周转带来困难。在健全的市场机制下,银行保函形式更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有助于保证工程质量。
  企业负责人也谏言,为了减少保证金乱象,作为企业也需要为自己设一个底线。接受的话凡是要求现金履约保证金的,或者金额过大的,都需要慎重考虑,切勿因为私人关系丧失法律先机。(据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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