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给我市发来贺电,祝贺我市警方成功侦破续某黑社会性质案件,并向全体参战民警致以慰问。
自2008年以来,通城人续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陈某、吴某、黎某等人,以该县南门桥一带为据点,形成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8年至2009年10月间,续某组织、指挥组织成员通过暴力护赌、暴力讨债、站“排场”等方式非法聚敛大量钱财,并在该县南门桥、油坊村等地大肆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暴力讨债、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省**厅、咸宁市**局领导高度重视,通城县**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侦查专班,对该组织立案侦查。全体专案民警经过近一年的缜密侦察,彻底摧毁了续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查实该组织作案10余起,致1人死亡,5人轻伤的犯罪事实。
省“打黑办”贺电称,续某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成功摧毁,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咸宁市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充分展现了咸宁打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政法机关的坚强战斗力。
另悉,今年1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续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续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他12名组织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无期徒刑。(原 子 丁永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