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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淘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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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已经处理]赤壁市人民法院,希望你给力,早日为社会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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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4: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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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4:50 | 只看该作者
相信法律会严惩凶手,还家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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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5:05 | 只看该作者
一口气看完了
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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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5:10 | 只看该作者
世风日下啊!  婚外情,没钱就抢钱杀人,你说现在的社会怎么这么乱啊??     男的女的都该枪毙,不枪毙活在世上也没脸面了!   新珍还是个不错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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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5:14 | 只看该作者
芳坊 发表于 2011-6-18 15:10
世风日下啊!  婚外情,没钱就抢钱杀人,你说现在的社会怎么这么乱啊??     男的女的都该枪毙,不枪毙活在 ...

嗒就是想歪心思做坏事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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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5:15 | 只看该作者
一年了,怎么还没有结案啊??犯罪人的人生经历有人知道吗??怎么这么大的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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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5:22 | 只看该作者
哦???是赤壁市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吗?如果真是赤壁市人民法院一审,那么此审判千万不能去看,因为赤壁市人民法院非法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有明确规定,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的刑事案件都是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难道在赤壁市杀人碎尸只判十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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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5:30 | 只看该作者
这两个人渣早死永不超生,免得祸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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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5:31 | 只看该作者
坏人真多啊!这种人抓到直接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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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5:33 | 只看该作者
见过受害人一次,再次听说这个人就是惨死了,。
     一定要严惩这对狗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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