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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你会在房产证上加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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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9-3 07: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李飞刀630 于 2011-9-3 08:03 编辑

新华社电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这项政策从2011年8月31日起执行。
    那么,这一政策的制定有何依据?如果已经征收的是否退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针对这些与“房产证加名税”明确后有关的疑问,记者昨日进行了采访。
政策制定有何依据?
    有些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将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意味着将房屋的部分权属转移给另一方,应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现在免税政策的制定有何依据?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这一次将房屋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共有的契税政策定为免征,具有合法性,免征并不是不征,免征通常是基于某些特殊考虑,是有一定期限的,而不征是征收对象本身不是应税行为,不在征税范围
之内。”
已经征收的是否退税?

根据税收征管法,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税款。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指出,财政部、税务总局通知中明确了执行起始日期是8月31日,那么开始免征的时间也就是8月31日,也就不存在退税之说。
离婚权属变化是否征税?
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否征收契税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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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9-3 07:56 | 只看该作者
无所谓。{:soso_e163:}{: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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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9-3 08:13 | 只看该作者
无所谓,懒得去理会,保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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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9-3 08:19 | 只看该作者
最后还是孩子的 !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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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1-9-3 09:49 | 只看该作者
拐子李 发表于 2011-9-3 08:19
最后还是孩子的 !无所谓!

以后说不定又出台一个遗产税  妈的,苛捐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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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9-3 09:52 | 只看该作者
现在不想投  因为 我心目中的那位还没确定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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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9-3 09:55 | 只看该作者
3.  不为钱,为了爱,这个必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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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1-9-3 09:55 | 只看该作者
せ尧 发表于 2011-9-3 09:52
现在不想投  因为 我心目中的那位还没确定嫁我

你好现实啊   投票只是代表一个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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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9-3 09:56 | 只看该作者
这不叫现实啊   


我在呼的  是一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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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9-3 09:58 | 只看该作者
请问下 如果你爱那位的她 你买了房子你会写上她的名字吗?  除非你超有钱  钱多到花不完




如果是我  哪怕是结婚也不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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