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广场羽毛球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赤壁广场羽毛球俱乐部是由赤壁地区的羽毛球爱好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组织,成立目的是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羽毛球运动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球艺、共同提高的园地,并为提高赤壁羽毛球水平,普及赤壁羽毛球运动起到推动作用。俱乐部申请市体育总会批准成立并接受其指导。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二条 会员基本条件:
1、热爱羽毛球运动并有一定技术基础,同意俱乐部章程;
2、按照本章程第四章规定的入会、退会制度吸收入会或者退会;
3、身体条件能允许参加羽毛球活动。
第三条 会员权利与义务:
权利:(1)参加会员大会、选举俱乐部理事会;
(2)对俱乐部的财务、竞赛、外联、采购等一切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3)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义务:(1)严格执行俱乐部的章程和决议,配合俱乐部的工作,维护俱乐部的声誉;
(2)尊重俱乐部成员的劳动,会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
(3)技术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技术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
(4)会员有义务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内部分组联赛。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四条 俱乐部活动地点为赤壁市体育馆,俱乐部定期组织羽毛球活动,会员可积极出勤参加活动和俱乐部内部比赛,活动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俱乐部根据需要可以改变或者增减活动的场次。若有更改,俱乐部将予以通知。
第五条 俱乐部活动安排:每日下午19:00-21:30在赤壁市体育馆。会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参加。
第六条 俱乐部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1)与兄弟羽毛球团体进行友谊比赛及参加市内业余比赛;
(2)组织观摩在赤壁或近区举行的市级以上的羽毛球赛事;
(3)组织会员聚会、旅游、其它球类活动等休闲娱乐活动。
第七条 羽毛球活动注意事项:
(1)会员请尽量积极参加活动,如准备暂停活动一段时间的,应向俱乐部请假;
(2)参加活动请自带球拍、运动鞋等运动用品和饮用水,俱乐部只提供活动场地和活动用球;
(3)活动时,会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第四章 入会、退会制度
第八条 申请入会者须填写“俱乐部成员登记表”,经俱乐部审议批准后即成为正式成员。
第九条 会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作为退会处理:会员本人申请退会的;会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按照法律程序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宜继续留在俱乐部的;会员有严重违反俱乐部章程行为经俱乐部决定除名的;会员拖欠会费经催缴后仍未缴纳满一个月的;其他事项经俱乐部决定勒令退会的。
第十条 退会。会员退会,俱乐部取消会员资格,退会后参加活动按临时会员收费。
第五章 费用制度
第十一条 正式会员。正式会员有义务交纳会费,每人每年300元。第十二条 会费使用。会费主要用于组织羽毛球活动、购球费用、聘请教练开支等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 经费的来源除会员所交会费外,还可接纳有关组织的专项拨款或企业、个人的捐赠、赞助等,会费由俱乐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经费支出情况每半年向俱乐部大会公布一次。
第十四条 训练及比赛用球由专人负责采买和管理。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俱乐部理事会,名誉主席1人、主席1 人、副主席5人,秘书长1名,成员5名,其职责是:
(1)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制定会议的议程、决议草案以提请会议通过;
(2)贯彻落实会议通过的决议,组织俱乐部的活动,管理财务;
(3)与会员保持沟通,及时讨论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俱乐部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年底举行;未出席的会员可委托其他会员到会代行表决权,视为有效表决。会议决议经全体会员讨论后若半数以上(含半数)会员不表示反对即可生效。
第十七条 理事会应当处事积极和谨慎,尽心尽力为俱乐部和会员做好每一件与俱乐部相关的事务,并不断想方设法提高俱乐部活动质量,丰富活动内容;全体会员应尊重并积极配合理事会成员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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