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738|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管理层任免] 关于任命 赤壁新蓝、小风为 实习版主的公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2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任命 赤壁新蓝 数码手机网络 实习版主的公告
      经赤壁新蓝本人申请,详情请见http://www.cbrx.com/thread-333438-1-1.html  , 投票参与总人数 24 ,超过 24 个高级会员以上网友支持,综合投票情况,经管理团体商议决定,特任命赤壁新蓝   数码手机网络  实习版主,实习版主考核期限为2个月,实习期满论坛由论坛管理团再次投票,同意票满60%以上, 即转为正式版主,同意票未满60%,则继续实习, 直至再次投票,2次管理团投票均不满意者,则取消此次版主申请(实习期与投票期根据实际情况做了调整,一切调整以本公告为准)。
      请各位实习版主珍惜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处理好各自版块所管理事务,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让论坛因你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同时请各位新任版主加入热线管理群45383240,注明版块和论坛ID,方便学习交流。进入 http://www.cbrx.com/thread-143738-1-1.html认真学习赤壁热线赤壁论坛版主守则,进入 http://www.cbrx.com/thread-145998-1-1.html领取本月版主福利!)
   关于任命 小风 三国杀 实习版主的公告
      经小风本人申请,详情请见http://www.cbrx.com/thread-333435-1-1.html , 投票参与总人数 18 ,超过 15 个高级会员以上网友支持,综合投票情况,经管理团体商议决定,特任命小风   三国杀  实习版主,实习版主考核期限为2个月,实习期满论坛由论坛管理团再次投票,同意票满60%以上, 即转为正式版主,同意票未满60%,则继续实习, 直至再次投票,2次管理团投票均不满意者,则取消此次版主申请(实习期与投票期根据实际情况做了调整,一切调整以本公告为准)。
      请各位实习版主珍惜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处理好各自版块所管理事务,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让论坛因你们的加入而变得更加精彩。
      (同时请各位新任版主加入热线管理群45383240,注明版块和论坛ID,方便学习交流。进入 http://www.cbrx.com/thread-143738-1-1.html认真学习赤壁热线赤壁论坛版主守则,进入 http://www.cbrx.com/thread-145998-1-1.html领取本月版主福利!)
赤壁热线赤壁论坛管理团队2012004号决议
2012年3月12日
沙发
发表于 2012-3-12 22:09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啊?论坛新届领导班子成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3-12 22:15 | 只看该作者
祝贺,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3-12 22:18 | 只看该作者
恭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3-12 22:19 | 只看该作者
任命啦,太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3-12 22:29 | 只看该作者
恭喜赤壁新蓝、小风为实习版主,期待更精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3-12 22:50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实习掌门人?{:soso_e1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3-12 22:53 | 只看该作者
领导班子来新血液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3-15 08:33 | 只看该作者
恭喜赤壁新蓝、小风为实习版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12-24 07:14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