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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孝道成为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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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12:4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孝道”,是一种人伦道德,是人类社会得以维持和发展的根本。孔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者,民之行也。”古往今来,国人秉承“百善孝为先”的思想,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美德,使得家庭安宁、和美,社会稳定、和谐。遗憾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一些人抛弃了对老人应承担的责任,孝道几乎成为奢谈。据报道,海门市正南村77岁的谢老太,摔断大腿住院手术,到出院时6个子女为分担医药费产生分歧,竟无一人接其回家,被“弃”在医院长达两个多月,最终被迫进了镇敬老院。时下,像谢老太这样悲惨境遇的报道常见报端。比如,儿子住进了新盖的楼房,却将母亲抛弃在猪圈旁的草房里;媳妇给爱犬穿上漂亮的外套,每天还订一瓶牛奶喂狗,婆婆整日操持家务却只能穿破旧衣服吃剩饭剩菜;子女们住新房、开小车、却连父母的赡养费也不愿掏;更有一些孽子,骂父母,打父母,甚至将父母逐出家门……读来无不令人心酸和激愤。以上所说的这些人,之所以不孝,固然有伦理道德欠缺及家庭矛盾的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他们不知因果,不信因果,他们不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知虐待父母要堕恶道。在佛教的三皈五戒仪轨中,法师证受皈依时要问:你曾于母亲生病时弃之不顾否,你曾于父亲生病时弃之不顾否。如果有这种情况就是重罪,就要在佛前发露忏悔。痛改前非。著名的“孝经”《地藏经》中就说:“若遇悖逆父母者,说天地灾杀报”“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想想不孝的果报,我们还能不改恶向善孝养敬重父母吗?再从世法上讲,现在我们正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多,弘扬孝道尤显重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应是所有老人的基本需求和合法权益,如今,党和国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而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安定,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尊老、敬老、爱老的美德应当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作为子女,我们除了深信因果外,还要加强伦理道德修养,从点滴做起,真正关心父母的生活。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也要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孝顺为荣,不孝为耻”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要完善相关法制,约束那些“不孝儿女”的卑劣行为,依法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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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23 13:05 | 只看该作者
罪魁祸首还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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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20:44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有这方面的法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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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2:33 | 只看该作者
为人子女定当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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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2:5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春花夏雨 发表于 2012-5-23 20:44 应该有这方面的法制吧。

如果用法律来约束那谈孝道就毫无意义了。中国讲的就是人伦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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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2:5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fazaileon 发表于 2012-5-23 13:05 罪魁祸首还是钱.....

怎么说呢?有些人却宁愿出钱给别人来照顾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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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13:0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风过了无痕 发表于 2012-5-24 12:33 为人子女定当尽孝!!!

确实应该必须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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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7:58 | 只看该作者
习惯有理 发表于 2012-5-24 12:57
如果用法律来约束那谈孝道就毫无意义了。中国讲的就是人伦亲情。

孝也不是嘴上说那么简单,还是要行动的,如果没有一点亲情,只有靠法律来解决。但愿我们的生活中不会出现像楼主说的不孝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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