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王莉、通讯员张勇、尹百川报道:为付区区一元钱的“摩的”费,22岁的王某找人教训了52岁的司机袁某,最终进了班房。
8日,“摩的”司机袁某到甘棠派出所报案称:当天下午,在宝塔某学校门口被一伙不明身份的年轻人强行索要去身上仅有的100元钱。办案民警通过视频监控,于当天将王某等7名违法嫌疑人抓获。
经审查,王某交待了6月23日,其租用袁某的摩托车时,袁某要6元钱,而王某只愿给5元,为此两人发生口角。此后,王某一直愤愤不平,伺机报复。7月8日,王某发现了在路边做“摩的”生意的袁某,便邀约朋友杨某等人,将袁某摩托车骗租到宝塔某学校门口,把他摩托车控制,然后向其开价索要所谓的“损失费”。袁某见状只好将身上仅有的100元钱交给他们才得以脱身。
目前,7名违法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咸安警方拘留。王某这口“恶气”是出了,这会儿7个人却呆在“班房”里唉声叹气,悔不当初。 编辑点评:做人要拿得起,放得下,这是古往今来人们总结的生活智慧。因为一个人一旦“放不下”,就会在小事的泥潭中不能自拔,做出一些后悔莫及的蠢事。从王某“放不下”一元钱走上犯罪道路来看,做人还真得学会“遗忘”,但“遗忘”的前提是“放下”。只有“放下”了,才能集中精力做正事、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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