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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民行为规范暂行条例和公交车文明乘坐条例将成为赤壁长久文明治理机制请大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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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2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美丽的赤壁日新月异,文明社会富强赤壁是每个市民一辈子的心愿。只有我们大家齐心协力才能一起共建七不规范文明新赤壁!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等七不文明规范,希望赤壁市市民遵守政府建设赤壁专项创新管理法。 今日相关部门专门提出了关于要求出台《赤壁市民行为规范长久治理条例》的议案。
  • 不随地吐痰
  • 不乱扔垃圾
  • 不破坏绿化
  • 不损坏公物
  • 不乱穿马路
  •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 不说粗话脏话
    1.“不随地吐痰”的相应规范是: 应把痰吐在纸中扔入废物箱,也可吐在乎帕中回去洗净。

    2.“不乱扔垃圾”的相应规范是:把垃圾倒入垃圾桶,实行“袋装化”的地方,应用塑料袋把垃圾装好扎紧,放
    在规定的垃圾收集场所。

    S.“不损坏公物”的相应规范是:爱护一切公物设施,包括不在墙上乱涂乱写对损坏公物的现象,应阻止、批评、帮助。

    4.“不破坏绿化”的相应规范是:积极植树造林绿化,义务管理林木、绿地,人人增强保护绿地的意识。

    5.“不乱穿马路”的相应规范是:行人应走人行道,横过划有车道分界线或中心线的车道,应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6.“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相应规则是:大力提倡戒烟,吸烟者应到指定场所吸烟。

    7.“不说粗话脏话”的相应规范是:说话应文明、得体、有礼。
    乘    车



    第一条  乘客候车须在站台或者人行道上自觉排队,依次先下后上;不得强行登车、吊
    车;不准拦车和拉脱电车集电杆;服从值勤人员的管理。

    第二条  主动照顾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优先上车并让座。不准多占
    座位或者躺卧、站立在座位上。

    第三条  赤膊、赤脚、衣着污秽、患传染病者,以及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无人护送的,
    不准乘车。

    第四条  乘客上车后应当注意乘车安全。严禁玩弄和损坏车辆、车厢内的设备及服务设
    施。不准自行开关车门。严禁进入驾驶室,不准妨碍驾驶员正常操作。拉好扶手,严禁
    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禁止编织毛线、跳车、撑伞等危及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  车厢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得兜售商品和散发广告。

    第六条  车辆抵达终点站乘客应当全部下车,下客站不准上车。不得妨碍值勤人员维护
    乘车秩序。

    第七条  乘客乘坐无人售票车应当按照指定的车门上、下车。

       

    票    务



    第八条  乘客上车后应即主动购买车票或者支付车费。车票保存至下车,以备值勤人员
    查验。公交预售车票在全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上通用。电子乘车卡在全市设置车载读卡机
    的公共汽车和电车上通用。

    第九条  每位乘客可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20米以下儿童乘车。身高1.20米以下的儿童单
    独乘车须购票,集体乘车须按每二人合购一张车票。

    第十条  车票限一次乘用,不得分程乘坐。营运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停
    驶时,驾驶员、售票员应当组织乘客免费换乘同线路同方向车辆;市区线路在10分钟内
    、郊区线路在30分钟内不能安排乘客乘坐后车的,应当按照原价退票。电车架空线网发
    生故障不能继续行驶时,不予退票。空调车营运中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停驶的,应当
    按照原价退票。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营运车辆上未按规定标明营运收费标准的;

    (二)驾驶员或者售票员不出具或者不配备符合规定的车票凭证的;

    (三)装有空调设施的车辆未按规定开启空调或者换气设施的;

    (四)装有电子读卡机的车辆因电子读卡机未开启或者发生故障无法使用电子乘车卡的
    ,持电子乘车卡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第十二条  乘客乘坐无人售票车应当自备零钱或者预售车票,上车时应当自觉投足钱币
    或者预售车票入箱,车上不设零找。

    第十三条  乘客乘车时凡越站、无票、持废票或者不投币、投币不足的,线路经营者和
    驾驶员、售票员可以要求乘客补交车费,并可以对其按照营运收费标准的5倍加收车费。




    携带物品



    第十四条  乘坐大型客车的乘客,每位可以携带行李物品的总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体
    积不得超过0.2立方米(即长、宽、高各0.58米),长度不得超过1.7米;乘坐轻型客车及
    大型空调车、双层车的乘客携带物品总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1立方米(
    即长、宽、高各0.46米),长度不得超过1.4米。

    第十五条  每位乘客携带行李物品总重量超过15千克、体积超过0.1立方米的,应当购买
    行李票。行李票按所购车票值计算。车厢拥挤时,乘客不得携带体积超过0.1立方米的行
    李物品上车。

    第十六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和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犬类、畜类乘车。


    携带物品应当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占用座位和堵塞通道。携带的家禽、利器和易碎、易
    污物品,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沾污车厢和乘客。携带物品损坏自理。携带枪支者应当出
    示持枪证,枪支必须空膛。



    其    他



    第十七条  残疾军人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离休干部凭本人《中华人
    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盲人凭本人《
    湖北赤壁市盲人免费乘车船证》、革命烈士家属凭本人《湖北赤壁市革命烈士家属优待证》可免
    费乘坐本市除旅游线路、机场线路以外的公共汽车和电车线路的车辆。

    第十八条  凡违反本规则而使他人遭受损害或者损坏公物者,应当赔偿损失或者承担法
    律责任。

    第十九条  凡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损坏车辆和车站设备,侮辱、殴打、伤害
    客运从业人员和乘客的,由GA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客运从业人员执勤时应当出示服务证件,认真履行职责,听取乘客意见和建
    议,妥善处理违章事件。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由赤壁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与发改委负责解释!
以上两条例将成为赤壁市《赤壁市民行为规范长久治理条例》请大家管好自己在公众的行为,如果你们不规范自己的行为将由相关执法部门罚款和拘留;为了赤壁建成中而优的文化文明旅游中等城市势在必为的环境下,为了赤壁整体文明素质的提高请遵守配合感谢美好的明天的来到!
                                                                                                                          赤壁市政府精神文明办公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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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7-23 23:40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短期内很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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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7-23 23:44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云,四处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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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23:51 | 只看该作者
卧虎 发表于 2012-7-23 23:40
我认为短期内很难改变

是长期的治理,不是短期的活动,动真格的了!请遵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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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7-23 23:53 | 只看该作者
大力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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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7-24 09:10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要提高政府公务员的素质为要!当官的都带头了,下属和老百姓也会照着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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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7-24 09: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追风格格 于 2012-7-24 09:41 编辑

首先还是要着重治理牛皮癣,这是很多市民和居民最烦心的大事,一个白白漂亮的墙壁和走廊,尽是牛皮癣,有些市民家的门上都是,真脏,真脏,尽快加大牛皮癣的治理力度,抓住了发牛皮癣的一定要重罚,有电话号码的就打他的电话抓他,罚的钱用来奖励那些举报和抓牛皮癣的人,或将重罚的钱用来清理牛皮癣,很多市民呼吁;将牛皮癣加以严打重罚,让小区墙壁、走廊和街道墙壁变为整洁漂亮,特请有关部门制定治理牛皮癣的专项条例,加以严打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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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7-24 10:35 | 只看该作者
有关部门,这个最神秘的部门能出台个这么东西,精神可嘉~~但是,必须有但是:
1、首先麻烦楼主把版面排好吧,这么严肃的一东西,排得太随意,错别字也有一些;另外NB烘烘的有关部门应该把全市主要街道的男科女科泌尿科广告都换成这个“七不”,否则太形式,太随意。所谓你发布都这么随意,怎能要求遵守者不随意?
2、那个乘车规范是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士从哪个有关网站抄来的吧?赤壁公交一无电车,二无执勤或管理人员(至少我坐这么多年车没看见除了司机和司机家属以外管事的),这规范订得太随意,麻烦有关人士结合赤壁实际修改一下再发布吧
3、既然是长久治理,是否政府应该露个脸搭个台唱个戏,这么一个高度随意的条例,由一个高度保密的部门起草,再加上高度保密的楼主发布,也难怪一看留言就是一溜烟的面子工程、形象业绩、形式主义~

最后,我泼这点冷水不是说不该发布条例提高市民素质,更不是责怪楼主,而是希望我们的好公仆既然想办点实事和好事,就认认真真地办,不要吊儿郎当的就上了,否则你们吊儿郎当的下去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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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7-24 11:15 | 只看该作者
规范是要有一个过程,有提倡就好.一步一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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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2-7-24 21:24 | 只看该作者
子赤 发表于 2012-7-24 10:35
有关部门,这个最神秘的部门能出台个这么东西,精神可嘉~~但是,必须有但是:
1、首先麻烦楼主把版面排好吧 ...

无论那女老少,还是百姓和官员都要遵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赤壁即将成为省直辖为什么没有自己的管理办法啊? 这都是暂行管理条例2.3年修订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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