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469|回复: 7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我要报料] 发生在赤壁市人民法院内一起普案的悲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9-10 2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iao螺丝钉zi 于 2012-9-11 21:59 编辑


823日赤壁法案事故起因:被害人公司地址赤壁市蒲纺工业园区旁,是原蒲纺集团公司机关印刷厂,于2004年改制破产民营收购,因年久失修安全发生变化遂进行整治改造,将工程项目承包给予徐太平(乙方,赤壁望山村人)承建。于20111月开工至同年4月底停工竟蛮横提出完全违背合同原则规定无理结算要求,施工中擅自改变设计建筑结构,偷工减料,造成建筑物多处断裂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就是这么个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半拉子工程,从立案到开庭一拖八个月有余任由乙方无理纠缠致使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却不作现场实情调查,也不向当事施工监理了解实际情况伸张正义。让罪犯的嚣张气焰得已升级终酿成恶果,究其原因法院是引发事故的始作用者……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沙发
发表于 2012-9-10 20:4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在法庭发生的都无法处理,我会无语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9-10 20:49 | 只看该作者
无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9-10 20:4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事我听说了。楼主是阿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9-10 20:5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事我听说了。楼主是阿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9-10 20:53 | 只看该作者
新来的书记会管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9-10 21:01 | 只看该作者
此事(一)拿出法医伤残鉴定,看是轻伤还是轻微伤或重伤等
    (二)事发法院,法院负有一定的责任
    (三)如构成轻伤,可要求相关部门作刑事案件立案
    (四)向法院提请诉讼(难题在于是否同时起诉法院未及时制止对受害者的侵害?就是向法院起诉法院的问题)
    (五)击鼓鸣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2-9-10 21:02 | 只看该作者
八面来风 发表于 2012-9-10 20:50
这个事我听说了。楼主是阿叮?

你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9-10 21:04 | 只看该作者
丁丁?丁丁吗?长期游走于江湖的好汉丁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9-10 21: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革命 于 2012-9-10 21:18 编辑

传统好象是报警,法医鉴定,根据伤情,拘留还是刑拘后,再是赔偿;不要怕现在出了医药费,主要是你报警没?另外有证人证言没?现场的摄像头资料?医院发票一定要拿着,并且证据复印几份储备;困难是暂时的,信心很重要!相信公平正义!你前提是证据保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9-23 03:18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