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网友来信:
书记您好:
我是2003年2月25日的驾照,本应该是2009年2月25日前换新驾照的,因为一直没车,所以也很少开,后来出外驾照放在家没年审,去年去年审的时候交警队说注销了,费纸一张了.请问如何才能恢复?难道就真的是废了吗?盼书记在百忙中解答,不胜感激!
书记信箱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驾照“未按时年审,已被注销,如何才能恢复”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相关单位调查办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是2003年2月25日,根据GA部的规定,驾驶证的换证时间为6年,即您的驾驶证从2009年2月25日到2010年2月25日这段期间的任何一天都可以申请换证。而根据GA部111号部长令第42条第1款第5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管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故超过了2010年2月25日,业务办理系统会自动注销。由于您2012年才去换证,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换证日期2年。
GA机关办理驾驶证年审等业务都是通过GA局域网络管理平台,所有业务都是按照GA部设定的软件程序进行管理操作。而网络管理不能更改,按照GA部规定,系统自动生成的状态无法逆转,请您予以理解。如果您需要继续申请驾驶证,请按规定程序申请。
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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