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企业第三届世界水务论坛中,在关于水务产业市场化(民营化)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声音,也是该届论坛中争论最为激烈的一个问题。 反对水务产业的主要论点是:水是人权,不能商品化;水是公共财产,只能由政府及社区经营,不能交给私营企业。加拿大代表以苏伊士集团在加拿大特许经营项目的被迫退出为例,说明了跨国集团与地方政府利益之间存在冲突。菲律宾代表控诉苏伊士集团与政府勾结取得特许经营权,承诺不涨水价,却随即食言,涨到2倍,既而得寸进尺,要涨5倍,民愤太大,含恨退出马尼拉供水项目。 赞成方则认为:单靠政府资金无力解决,且官督官办,效率低下。这一点,作为基层的供水企业本身应该是深有体会的。体制不顺所引发的问题,已经不是三言两语所能道清的。但是要消除这一顽疾,并不是简单的“改革改制”就解决的。
相反,加拿大和菲律宾的特例,已经说明 “公共物品”理论认为,不能片面夸大市场化的作用,准公共物品可以由私人部门参与生产,但并不是说政府就可以袖手旁观,相反在许多情况下和环节中,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 以上案例说明,我们必须全面和深入地认识清楚市场机制的实质和风险。当然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就象国际水协认为,尊重不同的声音,听取不同的意见。问题不在模式,而于使饮水质量提高,人人有清水可饮,同时注重效率。这种务实的态度才是最值得称道的。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贯彻《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 “我国20多年的改革,就是按摸着石头过河随机决策的路子走过来的。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可以说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后一个堡垒。要在最后一个堡垒或者说是政府的“亲生儿子”身上动土,确实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需要我们有步骤、有政策、有方案,循序渐进地推进,才能取得胜利。”
苏伊士-里昂水集团的中国首席代表高中先生也曾撰文指出:中国的水行业民营化似乎也不能一哄而起,不能分田分地真忙;而要先定规章再稳步前进,充分协商,政府主持,社会监督。在效益与社会公正中找到最佳平衡点。这种中肯之言,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供水企业的同行都应该细细聆听的。
国内许多产权经济学家早就证明,由公有产权转为私有财产权是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提高效率的必然途径。但是经济学家无法给出在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在条件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社会关系、经济基础上如何推进政治改革、法律改革、社会改革、经济改革的具体时间表和具体路径。而城市供水产业所属的市政公用事业正在承担着整个社会系统工程的运转。在市场化的转变过程中,各种行业的转变速度是不同的,如果仅仅是其中一个分支,一个微小部分改革的速度快一点、慢一点可能对全局影响不大,或者是完全自由竞争性的投资项目失败了,投资者也只能自任倒霉。但是这个承托着整个社会系统运转的、关系到基本生存条件、关系到群众生活的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其改革一定要慎之又慎,不可急功近利,突出冒进,一定要同政治改革、法律改革、社会改革做到协调发展。有时公益事业还要承担部分改革的压力。起到“市民缓冲器”和“政治稳定器”的作用。
近几年国有资产转让的-个口号是“靓女先嫁”,当地的财政困难和市长政绩之间就靠先嫁“靓女”来解决,我认为这种战略要慎重考虑。
第一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大约要30-40年的过渡期,这个时期中城市发展速度与规模有许多不明确的因素,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快慢、需要投资多少也是难以控制的。如果嫁出的靓女不能再承担这些责任和义务,可能剩下的丑女更困难了。
第二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各种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社会的变革将会出现很多新问题,而目前一次就定死的30-50年的供水特许经营合同,能不能适应未来发展的要求﹖如果今后产生矛盾,如何认定责任及相关财产赔偿问题,如何继续经营等都需要认真考虑。因为包括城市供水在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稳定性,连续性是政治上稳定性的基础,是比什么都重要的。
第三政府管理职能还有许多工作,目前还缺乏经验和方法,政府对市政公用事业新的管制方法还未完善,会给将来的管理带来许多漏洞。所以我看还是“多培养靓女,吸引更多的壮小伙”好些。
因此,供水企业进行改制,并不是什么灵丹妙药。最具说服力的一个事实是:许多在京都出席水论坛的代表们认为私有部门不应该涉入供水服务行业。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份报告来自比尔-亚历山大,他是泰晤士供水有限公司的经理。他说:“从我们的观点来看,实际上提倡供水私有化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而且会阻碍生产力,因为政府将不得不把公共资源的一部分让给私有公司。”
总之,中国水务企业的境遇是中国经济转轨的一个缩影,一些地方在解决水务问题时只把眼光盯在资金和技术上,殊不知投资体制、管理体制上的突破才是打破瓶颈的根本之道。我觉得这是警世之言,无论是对供水业的同行,还是政府部门的决策者与管理者,都应是暮鼓晨钟,催人醒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