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日期:2013-6-5
诚信应考 公平竞争 ——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及家长: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将开始。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并让考生顺利考出好成绩,省教育考试院倡议:诚信应考、公平竞争。 普通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项基本制度,确保考试公平既是国家利益的体现,也是教育公平原则的要求。教育考试部门一直在全社会倡导诚信应考的良好风气,同时,对在高考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坚决予以处罚。 教育部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规定:违纪者取消单科考试成绩;作弊者取消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对其中①组织团伙作弊,②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③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④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四种严重作弊行为,视其情节轻重,除取消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外,同时停止其参加该项考试1-3年,乃至停止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触犯刑律者还将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所有处理结果记入诚信档案伴随终身。 2012年我省普通高考共处理违规考生147人,其中:携带通讯设备74人,使用通讯设备24人,夹带18人,抄袭10人,请人代考8人,延时答题5人,故意销毁答卷2人,携带规定以外物品2人,旁窥2人,将答题卡带出考场1人,组织团伙作弊1人。根据教育部33号令,考试管理部门对其中10名违纪考生给予取消单科考试成绩的处理;对 104名作弊考生给予取消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的处理;对32名使用通讯工具作弊、代考等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给予取消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同时暂停参加普通高考1年的处理;对1名参与组织团伙作弊的考生,给予取消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同时暂停参加普通高考3年的处理。 2013年,我省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狠抓考试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考风考纪的治理力度。省教育考试院将继续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新举措,重点打击包括请“枪手”代考及利用高科技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的行为: 一是使用身份证识别仪鉴别考生身份真伪,以杜绝请“枪手”代考行为。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核对考生基本信息;考试时对疑似代考者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设备鉴别身份,禁止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等。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防止高科技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及代考。考生入场一律接受安全检查及考场签名,考场统一配挂无声挂钟,禁止考生携带计时工具或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按照“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原则,考场统一配发考试文具,禁止考生自带文具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至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前,不得带走文具等。 三是大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利用现代科技反制高科技作弊。考场内配备手机屏蔽仪等防作弊工具,防止考生利用现代高科技通讯工具作弊;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全方位、全时段视频监控录像,对发现的违规考生进行处理。 为了确保各位考生2013年普通高考顺利,省教育考试院郑重提示:
1.仔细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注意事项”及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避免无意识犯规,更不能违纪作弊。 2.认真保管好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将不能进场考试。 3.严格按试题要求填涂和选答选考题。错误填涂或不填涂题号信息会影响评卷和自己的成绩;对选考题多做的按所做第一题进行评卷和给分。 4.不要参与作弊。不要相信能买到真试题、真答案。 5.进考场时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高科技无线电通讯工具。 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自尊、自强、自信,丢掉幻想,放弃侥幸,公平竞争,诚信应考。衷心祝愿全体考生在2013年的高考中交出满意答卷,考出好的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Ο一三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