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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只怕菜刀 于 2013-6-17 14:18 编辑
尊敬是市委领导:赤壁人事局据悉从2005年就开始强行逼催300元/年/人,还以停发工资,不准职称晋升等措辞恐吓我们,截止到2011年,7年每人缴纳2100元人事代理费,2012年强行逼催180元/年/人,要求一次性缴3年,即540元,共计2640元,相当于2个月的收入。除去应缴纳的人事代理费,违规多收的钱要依法退还给老百姓吧?现在我们不追究人事局违规收费的事实,毕竟和谐社会我们大度点,多交的钱就算是借给人事局了,不算利息了,那么请问市委领导,人事局借的老百姓的钱不用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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