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JX 发表于 2013-6-21 17:08
诈捐?没捐20000元吗?你耍大刀啊
“燕京啤酒赤壁总经销与“赤壁市慈善会”有过捐赠协议,但从未履行捐赠承诺。
此前,双方确实于2012年2月23日签订过一份捐赠协议:燕京啤酒赤壁总经销(捐赠方)自愿将2012年度赤壁市城区内所销售的燕京啤酒每瓶提取一毛钱(0.1元)捐赠给赤壁市慈善会,用于赤壁慈善事业。
为了切实将捐赠资金落实到位,协议中明确:“乙方(赤壁市慈善会)有权直接或聘请审计部门向甲方不定期查询实际销售数额。”
赤壁市慈善会负责人吴女士称,此协议签订后,燕京啤酒赤壁总经销一直没有履行捐赠协议。向对方打电话催促,对方负责人张某(原医保局干部)不是推诿就是不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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