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818|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婚礼筹备] 孽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1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按:风流倜党、暗香袭人,警示后来,防范未然
                            原题:广州85后一见钟情结婚 妻子竟是私生妹妹

                                                 2013年07月11日08:05南方网陈万如

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 赵璐璐“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这句网络玩笑话居然应验在广州一对年轻的苦命鸳鸯身上。相恋两年、登记三年后,二人惊悉妻子竟然是丈夫亲大伯的私生女。经过亲子鉴定证实血缘关系后,二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近日越秀区人民法院依据《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判决宣告二人的婚姻无效。

1987年出生的李翔(化名)与1988年出生的孙雯(化名)都在广州出生长大,两个年轻人本没有生活交集。2007年,二人在一个同学聚会中相识。两人互有好感,相谈甚欢,正值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很快堕入爱河,两年后,孙雯考上武汉一所大学。此时二人已认定彼此为终身伴侣,为了这段感情不因异地而变淡,2009年2月,二人瞒着双方父母偷偷领了结婚证。

2012年底,大学已毕业的李翔向父母坦承,自己有了女朋友,两人感情已到达谈婚论嫁的阶段,父母欣喜不已。双方父母见面后,都很满意,并准备为他们筹备婚宴。

2013年春节,李翔带着孙雯参加自己家族聚会。在酒席上,李翔的大伯李建文(化名)一脸错愕地看着自己未来的侄媳妇孙雯,吃惊地问李翔:“这是你的女朋友?”李翔点点头。未料李建文劈头盖脑说道:“你们不能结婚。”

原来,李建文与孙雯的妈妈曾经相爱,但由于种种原因,二人未能结合。孙雯妈妈另嫁他人。婚后,孙雯妈妈与李建文有过一段时间的婚外情,二人一直维持朋友关系,李建文知道孙雯很可能是自己的女儿,与侄子可能是堂兄妹。

震惊之余,李翔告诉家人,他和孙雯早在三年前已登记结婚。

为安全起见,李建文要求和孙雯去做亲子鉴定。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结论支持李建文与孙雯之间存在亲生关系。

命运与他们开了一个大玩笑。两人纵使百般不愿,也只能挥利剑砍情根。李翔与孙雯到越秀区法院,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人实为堂兄妹关系,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应为无效婚姻。因此,法院对原告李翔的请求予以支持。

近日,二人收到了宣告这段婚姻无效的民事判决书。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沙发
发表于 2013-7-11 16:0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3-7-11 16:09 | 只看该作者
这也太搞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16:14 | 只看该作者

相看己无言,唯有泪千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7-11 16:36 | 只看该作者
hhh333888 发表于 2013-7-11 16:14
相看己无言,唯有泪千行?

那是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1 16:45 | 只看该作者
虾米A 发表于 2013-7-11 16:36
那是汗,,,,,

惊出一身冷汗,还是为之汗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8-19 14:57 | 只看该作者
悲催的一对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8-19 15:01 | 只看该作者
拿他们过的那段日子算什么 ?真的可以无效 重来吗?还好没有生孩子 一般直系的都是生畸形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8-19 17:4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3-8-19 17:54 | 只看该作者
宁可到处留情,不能到处留种 偷情幽会  别忘带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11-5 17:22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