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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问答] 车 之罚单解密内幕 内幕 拉起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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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姑妄言之,你也姑妄听之。有的事情知道多了是个灾难,有的事情说多了也是个灾难。我们都是追求幸福之人,所以,有的事情,你明白就好,不要深究。这是个原则。好了,我们开始说说交警队的那些潜规则。
  虽然说的是一些潜规则,但是希望大家通过阅读这些文字,改变自己曾经或将来可能会有的坏的驾车习惯,珍惜生命,珍惜自己的血汗钱。
  写写辞职前的一些事情,人和事尽量少写点。写点潜规则吧,时间太宝贵了。
  
  关于创收:
  
  创收的途径主要来自于固定岗查车、游动岗贴罚单和另外一种大家好像熟悉又根本不熟悉的钓鱼式执法。
  交警大队每年都有罚款指标,这些指标又按照比例分配到各个中队。比如我们中队03年的全年罚款指标是645万,到08年的时候是1360万。虽然08年的指标比03年高出了很多,但是完成起来反而比03年轻松,08年的时候车辆已经比03年多出了很多,而且罚款也从当年50元起罚到100元起罚。
  交警中队再将这些指标分配到具体的外勤交警。为了叙述方便,就假定付警官08年罚款指标是54万元。具体到每个月即是罚款4.5万元。交警也不是每天都上班,所以平均一天必须开出2000元左右的罚单才能完成任务。
  付警官的任务是54万。他每年超额完成的部分将按照30的比例返还给他做奖金。假如超额完成10万,则有3万的奖金,假如超额完成50万,则有15万的奖金。如此类推。从我在交警中队上班的那天起,就没有见谁没有完成任务的,都是超额完成。于是年底的时候,局里开总结大会,总会给超额完成任务排名靠前的颁发先进个人和标兵等荣誉证书。当然还有奖金。
  很多人会觉得很惊讶,每天开3000元,甚至是4000元的罚单很不容易吧,毕竟交警也不能因为别人没有违章而乱开罚单。
  所以,就有了潜规则。
  
  潜规则一:寻找线人  
  在一切车流量较大而“合法”停车场较少的单位,找一个该单位的保安或者清洁工作为“线人”。每开出一张罚单,给5元钱佣金。比如银行,到银行办事的车辆很多,而银行的固有停车位根本不能满足需求,于是办事的人就把车停在人行道上。而查车的交警又不知道何时有车停在这样的位置。所以找一个线人能够提高办事效率。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你刚刚进去某单位办事情不过几分钟,出来就见车被交警贴了罚单,而且连警车都没有见着。  
  不要奇怪,一旦有人停靠在不能停车的地方,该区域附近的线人就马上给交警打电话,一溜烟的功夫就过来把罚单贴上,然后又一溜烟的功夫到下一个地方贴。为了提高效率,在赶往停在地方的功夫,通过电话将违章车辆的车牌颜色,车牌号都在罚单上贴好,到了之后马上拍照,贴单。这个过程一气呵成。只要在车主将车开走前哪怕5秒钟贴上,罚单都是有效的。  
  到07年底的时候,基本上违章车同时有两辆以上才会去。自从用这个方法后,每天轻松开出几百张罚单。贴罚单就好比初进官场的公务员,收点银行卡和小红包之类的,还处于初级阶段。毕竟东奔西跑的,一天不说累得够呛,那一天到晚的都在车上坐着跑,就跟坐长途车似的,不如坐办公室舒服。 
  2007年5月份,一个很牛的司机投诉我们中队一个交警,说警号是多少多少的交警,说该交警查他违章的时候没有警力,而且态度蛮横,语言粗暴。这个司机关系也比较牛,投诉到局长那去了,于是局长找来该交警,说是要当事人道歉。  
  这个交警说我没有对他粗暴执法啊,我都没有查过他的车。双方当事人一见面,那个司机说不是这个交警。然后局长问他,你说的警号多少多少的交警就是他。那个司机一看警号也对,但是不是这个人。就怀疑自己记错了警号。
  
  于是就有了潜规则二:移花接木
  风里来雨里去,写罚单贴罚单,这些都是体力活。也因为有很多领导介绍一些关系户到中队来,他们又因为学历等的限制,不能成为正规编制的交警,于是就叫协警。穿一样颜色的衣服,但是没有警号、肩章也和正式编制的交警不一样。后来有市民投诉协警也开罚单贴罚单,局里就要求每辆警车必须有一个正式编制的交警。
  后来同事都不愿意出去干这个苦差事,就把自己的警服给某个协警穿上。一来查车的时候车主也不至于抗拒正式交警,二来也显得正规。06年的时候,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穿交警制服的协警有个很常用的字不会写,就问车主,然后车主被罚款后打电话投诉,说你们交警都什么素质啊!后来局里对全体协警都培训了一些基本知识,比如大写的一到十,26个英文字母的发音等等。
  再者一旦被投诉了,让双方对质,也因为投诉的对象和真的交警不一样而作罢。
  
  潜规则三:处理交通事故 
  那些需要交警定责任的交通事故,其中是有很多很多门道可以玩的。在此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及时检查车况,谨慎驾驶,遵章驾驶,珍爱生命。  
  门道玩好了,财源滚滚,而且肇事方和受害方都双双满意,这样的玩法,是门艺术。
  
  定责任由几种情况:
  
  第一种,有钱人VS穷人。在这里我只说现实,没有贬低谁的意思。
  高档车和低档车、摩托车、自行车撞了。如果是低档车、摩托车或者自行车主的责任,但是这几类车主明显不能完全赔偿的。高档车主就会动脑筋了,找交警和另一方一起意思意思,少则2000,多则5000不等的现金。把现场摆放成高档车的完全责任现场,保险公司全部赔偿。
  也不是有钱人都坏良心的。08年7月份,一辆凌志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车主腿骨骨折,牙齿掉了两颗,面部有擦伤及其它一些伤,但是都不致命。凌志由于躲避这辆摩托车,一头撞到了路边的水泥墩子上。凌志完全是正常行驶,摩托车横穿马路。交警来到下场,凌志车主及时拨打120电话和122电话。救护车到的时候凌志车主坦诚是自己的责任,并让通车的人到陪同上医院。车主给出警的三名交警每人两千,让定他的全部责任。然后就把现场做了技术处理。保险公司的人到的时候,交警已做完了全部的是“车主全部责任”的相关笔录。摩托车司机的医药费由保险公司报了,凌志车的维修等费用全部由保险公司报销了。
  如果是摩托司机,他肯定赔偿不了一大笔的维修费。这个处理结果,交警,凌志司机和摩托司机都是皆大欢喜。
  爆料个猛的吧。也提醒大家不要买黑车。
  简单地说,就是有人在各二手车论坛发布卖车,比如07年的桑塔纳3000,他只卖3万多一点,标明是正规合法车,有牌,明确告诉你是套牌和套的行驶证,告诉你这个车是法院扣押车或者其他途径的和发车,现在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了。不能过户了等等。价格远低于车本身的价值,很有**性,而且卖车的答应签订买卖手续,一旦出了问题人家负全部责任。有的人就买了,“倒霉”人买了车开出去不到一周就被交警扣了,扣车,罚款。罚款2万3万的不叨叨,加上你买车的那3万,一共五六万就没影子了。你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扣的车继续在网上卖,不一样的车牌,不一样的行驶证。继续有倒霉蛋,继续罚款紧张。你要问一辆桑塔纳3000值多少钱?我可以告诉你,可以捣腾到值一辆兰博基尼。
  
  潜规则四:交通事故后的拖车
  相信不少私家车主,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见过这样的情况。
  在中国不少地方,有个很神奇的现象,交通事故后,如果电话报警的人描述了交通事故比较严重的话,最先到达现场的一般是拖车,然后是救护车,最后是警车。当然也不完全是。
  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车体损坏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不会有人私了的。这种情况先要把肇事车辆拖回中队。
  单说拖车吧。
  拖车的时候一般不会告诉对方拖车费多少的,一般的司机都懵了,只想着pol.ice少给自己断点责任,所以你说拖车就拖车吧,完全是言听计从。拖车费用是多少呢?比出租车贵点,至于怎么个贵法,高速路一公里30—100元不等。市区200——2000不等,郊区论公里,大约出租车价格的3—5倍。没有办法啊,出租车你拿钱可以办出租营运手续,你见过谁拿钱去办个拖车手续的?拖车的都是交警的“事业单位”。
  收费,有很多人质疑过拖车费用的?找交警,交警说那是人家拖车公司定的标准。找拖车公司的,“公司”的人就问你,我为你服务了,你凭什么不给钱?再说了,在这个城市的这个区域,我不给你拖车谁能给你拖?
  这是一种什么情况,这是霸网硬上弓后的辩解:我怎么也算是为你耗费了精力!拖车费用有多少?九牛一毛而已。
  
  费用高的是拖车之后存车的费用。
  摩托车一个小时20,超过8个小时当天按12小时计算,即每天最低240元。
  机动车一个小时50,超过8小时当天按12小时计算,即每天最低600元。
  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在当事人取车的时候才知道的,事前都不会知道。除非有肇事处理的经验。一般拖车后,处理事情需要三五个工作日,遇到周末,顺延两天,所以存车费加拖车费往往高达5000元以上,很多车主就为此事愤慨,拒绝提车。好嘛,你不提车可以啊,费用继续累加,上不封顶。
  每年都会遇到几个那样的倔强的司机,然后费用确实比较高了。就放弃提车了,好嘛,你放弃提车可以,请把拖车费交了和存车费用交了。
  过一段时间,交警会下一个正式的通知函给事主,通知交费。当事人肯定不来交费,于是车子就自然被扣下了。再然后处理起来就很简单了,打个电话,只说几个字“又有一个,过来把*******牌号的车开走”。所以,再次提醒各位车主,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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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16 21:50 | 只看该作者
    TC的招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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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7-16 21:54 | 只看该作者
谨慎驾驶,注意安全。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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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7-16 23:08 | 只看该作者
真**黑,乱了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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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16 23:2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写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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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7-16 23:36 | 只看该作者
太有TC特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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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9-11 14:19 | 只看该作者
非常的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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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9-13 12:34 | 只看该作者
还算有正义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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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9-13 16:07 | 只看该作者
看完是茅塞顿开啊,真是行行出状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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