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看看”何必在乎老年节是否有假期 今年的10月13日是重阳节,也是新修订的老人权益保障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的首个老年节。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倡导人们“常回家看看”,可不少网友纳闷了:“如果子女不放假,怎么‘回家看看’?”……网络上,关于是否应该给老年节放假的讨论引起广泛关注(据《半岛都市报》、渤海早报等媒体报道)。 站在老年人的角度讲,他们对天伦之乐有着一种渴望。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的变迁,很多年轻人因工作及生活压力方面的原因而远离了父母。因此,在对老人的关心方面,明显存在着不足。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把这一天变成法定假日,的确是可以更好地为子女回家看望、陪伴老人提供便利。 那么,在老年节中,是否应该要给子女放假,让子女“回家看看”呢?甚至有不少人称,如果不放假,怎么“回家看看”?然而,我们不要忽视一点,给老人的关爱,不仅仅是在老人节这一天。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倡导人们“常回家看看”,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也不是说只要在老年节这天,子女必须要回家看看的。 老年人需要什么?需要的是我们常陪伴在他们的身边,需要的是我们“常回家看看”。倘若我们把老年节这一天也变为法定假期,这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常回家看看”的问题,而且还很容易把“常回家看看”演变成为“老年节回家看看”,这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常回家看看”是背道而驰的。 善待老人,关注老人,需要的是“常回家看看”。老年节并没有法定假期,这并不是我们不能“回家看看”的理由。网友们所认为的“如果子女不放假,怎么‘回家看看’?”这也许只是一个美丽的借口。而真正来说,子女愿意陪伴老人,就会“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更何况,在一年中,我们的节假日、双休日的天数也不少,要尽一份孝心“回家看看”,又何必在乎老年节这一天是否为法定假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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