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096|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赤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条件与审批程序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20: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发布时间: 2011-01-01 08:00 来源: 赤壁市低保局
(一)申请条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赤壁市常住居民或持有非农业户口居民;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赤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10元)。
赤壁市常住居民是指持有赤壁市常住户口、有合法固定居所并在赤壁市长期居住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就读学生。
有下列情况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1、实际生活水平高于赤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一年内购买价值超过低保标准5倍以上非生活必需品或家庭月通信费用总额超过赤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
3、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4、家中拥有并使用小汽车和其它非经营性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的或有高价值收藏、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
5、拒绝配合家庭收入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提供虚假证明的;
6、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以上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的。
(二)申请审批程序
城市居民申请城市低保待遇须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办事处经办机构调查审核,社区民主评议、公示,市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
1、个人申请。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乡、镇、办事处低保经办机构或受委托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身份类证件及复印件;收入类证明;凡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申请对象,本人需提供有关求职登记证明、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
2、乡、镇、办事处经办机构调查审核。乡、镇、办事处经办机构对收到的申请和证明材料逐一认真审核,并组织入户调查。基本符合条件的,提交所在社区开展民主评议。符合条件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社区,委托社区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社区民主评议。社区根据乡、镇、办事处经办机构提交的申请和审核材料,组织民主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表决。民主评议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30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办事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呈报审批表》,连同入户调查情况和其他证明材料报到市低保局。
4、市民政部门审批。市低保局接到上报材料后开展初审,需要再次入户核查的,迅速组织人员入户核查。初审符合条件的,定期提交民政部门评审委员会(小组)评审。批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对象,通知乡、镇、办事处经办机构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办事处经办机构代发《社会救助证》及银行存折;没有批准的对象,通过乡、镇、办事处低保经办机构通知申请人。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沙发
发表于 2013-10-14 23:02 | 只看该作者
这只是官方规定,让民选至少有10%的低保户会被出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3-10-14 23:23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候我也能吃低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3-10-15 09:55 | 只看该作者
我看要淘汰一部份低保户,有关系的都可以吃低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10-15 09:58 | 只看该作者
是啊,国家多点好的政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10-15 11:37 | 只看该作者
低保,我这个水平放在美国绝对是低保对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10-15 13:53 | 只看该作者
卧虎 发表于 2013-10-14 23:23
什么时候我也能吃低保

平均收入少于210时,这是不可能的,还是努力要作吧,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10-15 16:44 | 只看该作者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赤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10元)
不该享受低保都享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10-15 18:46 | 只看该作者
赤壁现在吃低保的,估计一半人不够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3-10-16 17:36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是320元才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5-1-31 07:02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