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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可以买卖宅基地是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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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10: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8年11月,安徽省首家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在包干发源地凤阳县挂牌成立。今年试点的地区仍有凤阳县

新京报讯 前日,安徽省政府在官网发布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有媒体将此解读为“农民可以买卖宅基地”,对此,昨晚安徽省国土厅有关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是对文件的误读,文件中称之为“可以流转使用宅基地”,并非是“买卖”。
  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
  11月12日,安徽省政府网站公布《安徽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安徽将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力争到201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承包耕地50%以上,明显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程度。
  为了鼓励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安徽将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激励机制,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对土地流转面积大、期限较长的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给予奖励,优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
  2015年实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该意见中最大的焦点问题在于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机制的表述。
  意见指出,首先,安徽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定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2015年底前实现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农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意见指出,将建立多元统一的农村土地市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依法进行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等。
  另外,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坚持自愿、有偿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合理需求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建立农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制度。
  案例
  数千亩地流转 农民有喜有忧
  最近,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迎来了一个新鲜事物——土地流转信托,将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从而定期获得信托收益。
  据央广报道,埇桥区朱庙村村民沈加亮如今就把家里的十五亩地流转给了一家现代农业投资公司。沈加亮说,承包费是一千斤小麦。一亩地一年的收入,达到一千多,我在农闲的时间,还可以出去打工,也能得到一部分收入。
  而埇桥区永历乡农民何先生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最近村里正在搞土地流转,说是每亩地每年给1000元,将耕地流转给一家公司种树。今年60多岁的他对此很不情愿。
  “我想种地,不愿意给他。”他说,自己和老伴都60多岁,出去打工没有人要,只能依靠家里的十几亩地收入。如果他自己种这十几亩地,种棉花、花生等经济作物,一年收入3万多元,而交给村里流转,一年只有一万多元的收入。
  而对于宅基地也将会有流转的办法,何先生说,“我得住房,卖了房上哪儿住去?”
  对此,永历乡一陈姓负责人说,乡里打算流转集中出来2000亩地,交给农村企业搞大棚和育林。
  陈某说,按照乡里的流转补偿价格也很合适,每年每亩补偿1000斤小麦,今年小麦收购价是1块2毛6,一年能挣1000多块钱。这跟农民种地的纯收入差不多。同时土地流转出来,农民还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打工,也可以出去打工。
  对于农民不太情愿流转的现实陈某也承认。他说,农民不是很拥护,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够,农民也没有算清账。现在的困难就是,人们认识程度不一样,有的工作好做一点,有的工作难做一点,需要做大量工作。
  回应
  安徽国土厅:媒体误读文件
  有土地方面的专家表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并没有得到合法的确立。国家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有明确的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因此,除了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办企业或建住房,但除企业破产、兼并外,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
  昨日,有媒体对于该意见进行报道,称之为安徽20个县区的农民可“买卖”宅基地。
  对此,安徽省国土厅有关人士表示,“买卖”宅基地是对文件的误读,意见中涉及宅基地的,是“建立农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只是流转的方式使用,并非买卖。
  专家争锋

  改革试点面临法律制约
  昨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说,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很多地方都在探索改革,尝试是有益的,具体还要看以后实践的效果如何。
  郑风田说,目前土地改革面临太多的制度障碍。安徽省政府出台的这个文件透露的信息还不是很多,很模糊。但是对于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流转属于跳出法律的改革。
  郑风田说,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其中就涉及退出权。但现在国家的法律就没有明确农民宅基地的退出权,如果退出自己的宅基地去别的村庄买房子,法律是不允许的。
  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两块,一块是宅基地,另一块是经营性用地,如乡镇企业用地。如果宅基地放开,等于小产权房开闸,房价要失控。经营性用地放开,目前的征地垄断就被打破,对于拥有垄断权的基层政府来讲,这等于动了他们的奶酪。
  放开后农村集体与农民收益会大增。城市居民也会享受房价降低红利。
  农村建设用地不能流转
  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昌平认为,农村建设用地不能流转。
  农村建设用地,法律规定只允许在农民内部交易,不允许去市场上买卖的。“这是底线。”
  李昌平说,如今发展城镇化、工业化需要土地,就应按照国家土地法律,进行“农转非”。而现实情况是,有很多非法使用农村建设用地的情况,有很多小产权房出现,对于这些情况,国家应该严厉打击,进行处罚。而不是以改革的名义,让他们转正,这等于把前面的法律都否定了。
  李昌平认为,农民的宅基地如果可以进入市场交易,对于大量有钱人是好事,而对于农民来说并非有利。如果宅基地进入市场,土地价格将降低,如今的土地价格是因为管制才这么高,放开后,土地就没有价了,农民的宅基地将更不值钱。
  李昌平说,现有的土地法律法规,从宪法到土地法、基本农田保障条例,土地征用管理条例是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如果集体土地可入市交易,将打破整个土地法律体系。


(来源:新京报)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4日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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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1-14 10:3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才听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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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10:36 | 只看该作者

昨天在论坛看到相关帖子    所以就转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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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11-14 16: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nonma 于 2013-11-14 16:20 编辑

农村土地和房子以后是可以买卖的,这是老李老习这届领导要干的事。
你看哈,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说以后没有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叫法了,都是中国公民,户口跟着人走,你人走到哪里就是哪里的人,不存在什么本地人,外地人的说法了,一人发一张社保卡,集成在身份证里面的,这个卡是你领保险,看医生,买车票,上学,出国都要用的。就是所谓的一卡通。

假如你在深圳打工,你去当地派出所工作窗口把你的身份证给他刷一下,你就是深圳市民了,当然,你能不能享受深圳市民的福利,那要按政策来。你的社保,户口都跟着你走的,你原来交了多少钱的养老,到时就按政策领多少,当然,你也可以不到当地派出所刷卡,那么你的户口原来在哪里,就在哪里,派出所也不会强制你一定要把户口造 到当地,就跟现在一样,很多人在富士康打工,但户口都在老家。

当然,如果有人在农村买了农民的房子,你也可以把户口迁到农村,但分不分得到村里的土地,按政策来,各个地方可能有各个地方的政策,比如你的户口迁到某某村四拾年五拾年了,你就可以分得一部分的土地,因为你都差不多是那个村子的人了,当然可以分得一部分土地了,若你只是刚把户口迁过去的就想分土地,那不可能,那谁都想迁过去占一块土地。

以后中国城乡一体化,城里的人想住农村,把城里的房子卖掉,在农村买房子落户也可以,当然,农村的人在城里买房子,落户城里也可以,现在在城里买房子的大多都是农民。

当然,你户口落哪里,看你把身份证刷到哪里,而不是看你在哪里生活或者在哪里有房子户口就是在哪里。当然,你在农村买一块地建个别墅,然后在城里买几套房子,但你却把户口落在香港,这也没有问题,现在就有人这样在做,只不过,在农村买一块地建别墅还不合法,这次十八大三中全会解决的就是让城里人,不,是所有人,在农村可以买卖土地和房子,当然,也包括建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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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16:04 | 只看该作者
nonma 发表于 2013-11-14 16:01
农村土地和房子以后是可以买卖的,这是老李老习这届领导要干的事。
你看哈,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就 ...

这样好   只要老百姓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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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1-14 16:15 | 只看该作者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1-14 16:04
这样好   只要老百姓得实惠

也不是让老百姓得什么实慧,其实只是把政策变通一下,得钱最多的当然是上面了。你想想,农民的房子土地可以抵押贷款,可以上市流转,买卖。上面光收手续费都要赚肿。

同时也可以缓解城市压力,让中国乡村变得繁华起来,不然,城里住不下,农村又是个空心村,荒无人烟,这样互补一下,城里乡里都好。

其实很多人想在农村建房子,这下他们好了,可以安心了。以后农村房子土地也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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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16:17 | 只看该作者
nonma 发表于 2013-11-14 16:15
也不是让老百姓得什么实慧,其实只是把政策变通一下,得钱最多的当然是上面了。你想想,农民的房子土地可 ...

是啊  这样也未尝不可    谢谢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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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1-14 18:09 | 只看该作者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1-14 10:36
昨天在论坛看到相关帖子    所以就转载了

哦哦,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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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5 06:53 | 只看该作者

正是     早上好   我知道你的名字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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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1-15 09:01 | 只看该作者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1-15 06:53
正是     早上好   我知道你的名字了   呵呵

你知道我的名字了?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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