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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超生儿”“黑户”历史或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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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5-6 08: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标题:“他们没用上户口,让我们缴纳罚款”--多地“超生儿”“黑户”历史或将终结

新华网南昌5月5日电(记者高皓亮、张卉)落户不再成为缴纳“超生罚款”的筹码,新生儿无需准生证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今年2月至4月,江西南昌市和山东省户籍部门相继实行新生儿户籍办理新政。专家分析认为,“新生儿落户”和“超生罚款”脱钩,彰显我国依法行政的现代国家治理理念。

落户新政或将终结“黑户”历史

4月初当地计生部门告知超生新生儿无需缴纳“超生罚款”发票也可取得户口时,江西省南昌县塘南镇民主村村民刘摇洲还不太相信,迟疑一周后,没料到还真在当地派出所为出生已半年的孙子顺利办了户口。

眼见一个月的法定期限将至,担心法院强制执行,刘摇洲两天前还是主动缴纳了1.7万元“超生罚款”。“钱早晚都要缴,但他们没用上户口,让我们缴纳罚款。”刘摇洲告诉记者,这让他感觉更容易接受一些。

2014年4月1日起,南昌市GA局启动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南昌市GA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南昌户籍的计划外超生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以及户口簿即可办理户口。“新政策主要为解决此前由于GA和计生部门协作执法而造成的新生儿未及时落户问题。”南昌市GA局户政支队副支队长赵峰说。

山东省从2月起实施户籍新政策,其中山东省GA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办理户口,决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决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决不允许造成“黑户”。

数据显示,自新政策实施以来,山东省GA机关共为30余万新生儿办理了出生登记,其中1周岁以上的出生人员达12万余人。

“捆绑”方便行政但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未按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今年2月,知名导演张艺谋就曾因为计划外生育,向计生部门缴纳了近750万元的“超生罚款”。

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超生家庭大多经济困难,“超生罚款”难以征收到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的一项调研显示,农村地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仅20%。加上部分基层政府在考核中规定,计生工作未达标者评优、提拔等均将被一票否决,“新生儿落户”捆绑“超生罚款”成为各地长期通行的“土政策”。

南昌市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做好计生工作,计生和GA部门之间约定俗成的户口办理程序是:“超生户”到GA部门办理户口,必须出具向计生部门缴纳“超生罚款”的发票,否则不予办理。

“上不了学,没有医保,没法坐火车……所有需要身份证的全做不了,甚至到药店买感冒药也买不到。”21岁的北京“黑户”李雪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全国有1300余万人没有户口,即约每100人中就有1个“黑户”,其中大部分为未缴纳“超生罚款”的人口,庞大的人群普遍面临上学、就业等诸多不便,无法享受我国公民生而应得的各项福利和保障。

以缴纳“超生罚款”作为超生儿取得户口的前置条件,是在特定时期的无奈之举,“这种捆绑行为方便了行政,却损害了公民入学、就医等基本权利的获得。”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勇认为,父母超生违法,但“板子”不应打在孩子身上。

终结“黑户”彰显政府依法行政理念

“新生儿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脱钩,符合我国现行的依法行政理念。”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淑娣认为,这一举措体现了“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现代国家治理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此处并未特别说明如系超生儿,必须先缴费后登记。

朱淑娣指出,我国尚无国家层面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法典是出现“捆绑”现象的重要原因。法治的发展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完全确立行政法律所设定的秩序,需要相应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南昌市计生部门担忧,今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难度或将大大提高,需要创新工作方法并更多依靠法律途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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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5-6 08:5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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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4-5-6 09: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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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4-5-6 09:18 | 只看该作者
早就应该.......唉     可怜的娃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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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5-6 09:21 | 只看该作者

在赤壁头胎上户都要上环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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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5-6 09:38 | 只看该作者
。。。。表示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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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5-6 09:4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好创举,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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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4-5-6 11:12 | 只看该作者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4-5-6 09:18
早就应该.......唉     可怜的娃娃们

有这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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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4-5-6 11:12 | 只看该作者
桃子 发表于 2014-5-6 09:21
在赤壁头胎上户都要上环证么

不小得现在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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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4-5-6 11:12 | 只看该作者
天山剑客 发表于 2014-5-6 09:45
好创举,支持了。

      中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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