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反对老师有偿补课,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你付出了,必然要得到。
老师补课,收取报酬,天经地义,也是促进老师水平和责任心的一个手段。
我也需要老师补课,我也不可能每天下午四点多跑去接孩子,但是我依然对孩子的安全感到担忧。
说句不好听的话:万一孩子真的在老师家里出了事,那个老师赔得起吗?我又该找谁?
与其偷偷摸摸,不如公开,教育局应该允许在职老师业余时间办家教、补习班,堂堂正正在工商局注册,缴纳保证金,依法纳税。然后教育场所经过相关部门许可,给孩子上保险,将孩子的安全保障到最大。
现在的问题是在职老师补课与相关规定相矛盾,应该说所有补课的老师都是偷偷摸摸的,万一出了事?学校没责任,教育局没责任,老师自己赔不起,倒霉的是谁?是孩子,是孩子的家庭,当然其实也包括老师和他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