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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侃房] 也许都不考虑70年后,因为你看不到了,但迟早你的子孙都得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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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3 1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0年产权之惊心内幕。

   中国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房子该怎么办?是自动续约再延长几十年的使用权,还是根据当时的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或是还有其他新办法?在“以房养老”政策开始在一些地区试点时,“房子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再次变得迫切和现来。  


“房屋产权”只有70年

  媒体报导,刚刚在北京买下一套商品房的陈卓原本并没有去想70年之后的事,直到她无意中看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在这部2005年颁布的地方法规中明确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届满”“未获批准”“无偿收回”这些字眼让陈卓开始担心自己房子未来的命运。一想到有一天自己倾全家之财买下的房子可能会不属于自己,陈卓心有惴惴。
  “70年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或者说,要怎样它才能继续属于我呢?”



70年到 房子属于谁?

官方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1990年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在城市里,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使用土地,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向政府购买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政府垄断了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房地产商垄断着商品住宅供应。而在现行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


中国房主的金融损失
 由于中国房主没有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所有权,他们买到的只是房子的70年使用权,相当于租房。但租房的租金应是每月支付的,没有租户会同意一次性缴清70年房租。为一次性缴清70年房租,中国的房主们就需要到银行去贷款,并承担高额的贷款利息。

2012年,中国2,000多家上市公司总利润2.2万亿人民币,而16家上市银行的利润就超过1.2万亿,超过所有上市公司利润的一半以上。这些上市银行共持有超过7.2万亿人民币的住房贷款。
2013年3月,中国首富宗庆后表示:“在‘买房等于交70年租金’的政策背景下,老百姓无法拥有真正的恒产,这既不利于提升、改善人民福利和生活品质,也不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中国房主“无土地所有权”的巨额损失

精明的犹太银行家早就明白:房地产业中,“增值的是地,贬值的是房。”纽约曼哈顿的房子昂贵,不是因为其砖瓦价值高,而是房子下带有的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随时不断升值。

一个关乎中国有房民众的核心利益问题:房地产增值的收益属于谁?

按官方数据,仅2012年,中国民众购买商品房总花销为6.4万亿人民币。假设中国每年物价上涨只有4%,7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价值也将增长到近100万亿人民币。由于政府卖房时没有把土地所有权卖给民众,超过93万亿人民币的土地增值利益从法律上应归土地所有者,即政府。


全中国人都在无偿为政府投资土地

随着商品房买卖的大量普及,目前中国住房自有率已达到了70%以上,有的城市甚至超过了80%。从2008年到2012年,中国民众在商品房购买上花销超过24万亿人民币。70年后,这些土地价值将超过379万亿。换句话说,几乎全中国人都在无偿地为政府投资土地。

这对于毕生做房奴的中国老百姓来说,是绝对的不公平!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18:22 | 只看该作者
卖掉房子,把钱花光,去TMD老子不干了,爱咋咋地,大不了光屁股来光屁股走。
不做政府坑人民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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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4-7-3 18:41 | 只看该作者
只要你活着,一些人就有办法剥削你。这就是弱肉强食的道理。也许你不买房子了,但你买其它的东西,只要你把钱花出去,你迟早是要被剥削掉的。
但若是你这一辈子都不花钱,自己种点菜,养点鸡,自给自足。这就是修行了,古时侯就有很多道士或者和尚就是这样干的,一直到现在也还是有很多人这样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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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4-7-3 19:24 | 只看该作者
有条件移民的赶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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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7-3 20:08 | 只看该作者
感觉有些杞人忧天,怎么可能无偿收回去,怎么可能没有让老百姓满意的方案。这可不是强拆几栋房子的事,除非GCD不想干了。。。你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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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7-3 20:10 | 只看该作者
凯凯168 发表于 2014-7-3 19:24
有条件移民的赶快

听到这句话就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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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7-3 20:33 | 只看该作者
凌风饰材 发表于 2014-7-3 18:22
卖掉房子,把钱花光,去TMD老子不干了,爱咋咋地,大不了光屁股来光屁股走。
不做政府坑人民的帮凶。

有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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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7-3 20:58 | 只看该作者
70年后政府应该补钱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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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7-3 21:05 | 只看该作者
只有70年,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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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7-3 21:24 | 只看该作者
是哪个断子绝孙出的“以房养老”这个政策?等哪一天老了老子,把房子卖了租房住也不好适那些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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