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3月11日,银监会普惠金融部紧急召集各地相关监管部门以及P2P行业的代表企业在北京举行了闭门会议,会议就P2P行业的监管条例和细则进行了讨论。有消息称,本次闭门会议上,监管层拟对P2P机构设定3000万注册资本的准入门槛,并对P2P业务规模采取10倍的杠杆管理。 消息一出,关于“3000万注册资本门槛”和“10倍杠杆”的红线是否合理,在业内引起了不少争议。然而由于普通投资人对专业理论和术语并不完全理解,也不过分解读,所以单纯地认为:监管红线已划定,还是及早避开红线之外的平台为好。 细则未落地,投资人忙转移 有投资人在某网贷论坛上表示,自己此前为避雷而采取分散投资战术,将资金分散投放在7家P2P平台上。这7家平台有老平台也有新平台,有高收益平台也有收益较低的平台,该投资人一直对自己的分配方式很满意,认为兼顾了风险和收益,且在一年多的投资历史里没有踩雷经历,这让他感到非常得意。 但近期关于监管的消息一经流出,这位投资人也开始坐不住了,目前正打算将注册资本低于3000万的平台投资资金转移到收益率低,但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的大平台上去。 另外,也有不少投资人表达了自己的纠结心理:投资一家平台已有几年历史,感觉该平台运营稳定、用户体验良好,但不符合最近流传的这两条红线,所以不知是该果断放弃,还是再观望一阵子? 类似这样心理的投资人还很多,那么对于近期广为流传的这两条红线,投资人到底该不该急着去避开它呢? 所谓红线只是会议抛出的观点,不必过度在意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该文件还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诸多条款并未最终确定。而所谓的3000万注册资本门槛和10倍资杠杆只是会议上抛出的观点,不必过度在意。 尤其是对于“3000万注册资本门槛”这一条,实际上没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因为注册资本不等于实缴资本,事实上,有很多P2P平台的实缴资本远远低于注册资本,所以注册资本不能完全体现平台实力。 对此,第三方债权交易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有融网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如果把“3000万注册资本门槛”改为“3000万实缴资本门槛”,它的实际意义会更大一些,限制作用也更显著。对于这一观点,笔者认为是非常有道理的。 而对于10倍杠杆,业内普遍持质疑态度,首先,杠杆本身有悖于监管层此前对P2P信息中介的定位,所以最终能否实施还存有很大疑问;其次,如果注册资本不具备参考意义,不能反映平台实力,那么杠杆(杠杆=待收金额/注册资本)也就无法准确反映平台风险,10倍杠杆的衡量标准意义也不大。 不论业界如何解读,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监管细则仍在讨论和征求意见的阶段,距离政策落地还有一段时间。且即使监管细则落地了,也不会要求立即执行,这类政策一般会设置一段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才会正式实施。所以如果投资人对一家平台有信心,大可不必匆忙撤资。 另外,笔者特别提醒各位投资人,在选择P2P平台时千万不要被所谓红线误导,注册资本和杠杆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平台的实力和安全程度,投资人在选择平台时,依然要考察平台背景、风控措施、运营模式等,不要以红线为甄选平台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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