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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8年各级各类学校要开齐开足美育课程。
《意见》明确要求,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而普通高中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
高校则要在开设以艺术鉴赏为主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基础上,开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方面的任意性选修课程。
美育实践活动也纳入教学计划,《意见》要求,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文艺演出、参观美术展览等情况与表现,要作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
中小学校还应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儿童歌舞剧等群体性活动,不过《意见》也要求,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竞赛活动,并严禁任何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美育师资短缺、整体素质亟待提升一直是制约美育发展的瓶颈,为此,《意见》提出实行美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挂牌授课等措施,鼓励城市美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意见》还要求,聘请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进校园,因地制宜成立相关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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