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轮房产如此坑害购房老人 2014年6月26日,老人为儿子购买一套银轮公司的期房。老人明确表示他付首付款,剩余房款由儿子每月贷款供房。 在签定购房合同后,银轮公司的孔姓的男性财务人员带他们(老人及其儿子)去赤壁市的农商银行签房贷合同。但是,到了信用社的门口,该孔财务人员要求买受人银行外等候。半个小时候左右,孔财务人银行出来并带买受人直接去了房管局,途中并没有任何告之言语。到房管局后,孔财务要求买受人在大厅等侯。自己去办公室查询资料。 半个小时后,孔财务带买受人离开房管局后。第一时间回到银 轮公司。在此,告之买受人,因为买受人(老人的儿子)名下有二套福利房,房产局有要求,所以不能贷款。 银轮公司的门市经理口头表示,可以协商解决,买受人再拿10万元。拿房钥匙(2014年12月) 的时候,剩余的8万左右再签一还款协议。 老人几经努力,左右相借,很不容易在14年10月份时湊到10万交给房产公司。但到了拿房时,并不承认这个口头协议。要求一次性付清8万多的房款。 后来,今年11月分老人终于在房产局的帮助下拿到了购房合同的原件。这份合同在易被忽视处,写明不能贷款后,买受人必须在签定购房合同后的15天内付清余款。充满霸王条约的意图。有关这份购房合同是否在房产局备案,银轮公司并未给出肯定的答案。同时,房产局明确表示,该局从未要求银行不能贷款给买房人的事宜。 银轮房产公司这种忽悠购房者的行为完全是典行造假,坑蒙拐骗!希望有关部门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