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沉默,就像它也青睐于我一样。沉默与孤僻总是形影不离,我就属于此类人,王小波说沉默可以令你的对手感到害怕;培根则认为要学会沉默,但并不等于什么都不说,与其说学会沉默,不如说学会去聆听;鲁迅先生则以为“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看来我属于前者了,并且属于死得很惨的那种。不过,如果真正认识我的人,他们倒也不觉得我沉默,反到觉得我像潘的那个喋喋不休,罗里吧嗦的女儿。潘在我心目中还算是比较完美的神了,偏偏故事要给他安排一个长舌的女儿,就像厌恶自己般要去厌恶这么一个不合情理的安排,是够讨厌的了。与我有过一面之交的人,可能觉得我是一个比较沉默的人,兴许还会对我稍有好感,但我可以告诉你们,其实并非如此,认识久了,或者说看透我了,你就会发现,虚伪,绝情,无耻,甚至卑鄙,这些全在我身上能够找到。所以傻子都知道,这样一个人不值得交往,更谈不上深交。不过,自作多情地,厚颜无耻地,自我安慰一番:说实话,我不太在意别人怎么看我,自我感觉还比较良好,用我们的俗话说,这叫坐一屁股屎,还不知其香臭,不过,久居鲍市也就不闻其臭,习惯就好了。说来也够悲哀的。虽然不觉得自己是值得交往的一个人,缺点又有那么多,但是本人却有些傻子原则,只所以说是傻子原则,一来自认为本人确实够傻,再则,周围也有许多人这样看我,不过傻子终归于傻子,所以我倒不觉得他们这是在嘲讽我,而是在帮助我。这一傻子原则便是:真诚,尊重,宽容和理解。也正因如此,在当今社会总显得格格不入,傻乎乎的,貌似一个埋入土里千百年的老古董(不对,不能说是老古董,因为老古董在千百年后也总会值那个几个钱,而我却一文不值,应该是闻一多先生《死水》里面的破铜烂铁,更贴切一些)。巴尔塔沙·葛拉西安在他的《智慧书》里面认为沉默对人是有好处的,所以我也这么认为。王小波说,有些人说话喜欢交话语税,我原以为自己够沉默了,应该没有这种强迫症,不过现在想来我也有这种倾向,当然我保持沉默不是为了吓唬谁,我的沉默是相对的,大多数情况下,我会慷慨地把它送给许多人,这样一来,我的话语相对也就小气多了,因为考虑到要交话语税,所以我只把话语送给我在乎的人,当然话语税也就是心甘情愿要交的。因为如果不用交税,那我就真成长舌妇了,多了,势必会适得其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