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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狼王杯”钓鱼比赛(咸宁赛区)细则
一、钓赛概况
1、主办单位:赤壁市狼王钓鱼俱乐部(赤壁市合意渔具店)
2、承办单位:狼王渔具有限公司
3、赞助单位:
4、比赛时间: 2016年5月 21日
5、比赛地点: 中伙铺镇中伙村14组
6、比赛项目: 3.6M手杆钓混养 ,按2场累计总重量计算比赛名次,每场比赛50分钟,死鱼视为无效鱼。
7、参赛条件:身体状况良好、喜爱钓鱼运动的钓友均可参赛。
8、参赛人数:限定50人,以先后顺序并交款为准,恕不接受临时报名,报名同时签订免责同意书。
9、报名费用:每人150元,用于比赛场地费用、矿泉水、午餐(农家乐)等。
10、礼品回馈:狼王防晒服、钓鱼帽、鲢鳙组合一套等市价200元左右,防晒服和帽子请于比赛当天统一使用。
11、报名地点: 赤壁市合意渔具店(亚龙湾酒店侧对面)
12、报名联系人:冯燕琪 13872150955
13、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5月18日
二、时间安排:
1、签到时间:2016年5月21日7:00时在钓场签到(自行前往),参赛选手领取参赛证(证号按报名顺序编号)。
2、集体合影时间:7:20分-7:40分全体参赛选手、监督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合影。
3、抽签时间:7:45分在钓场按参赛证编号顺序进行抽签决定钓位,由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后在钓位警戒线外等候入位。
入位时间:A场8:00-8:15分、B场9:40-9:55分,参赛选手进入钓位后开始钓具摆放、线组调试、开饵。
6、上半场时间: 8:20-9:10分。
下半场时间: 10:00-10:50分。
颁奖时间: 11:30分
就餐时间: 12:00分
备注:具体时间裁判长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调整。
三、奖项设置:
1、第1名:狼王鼎鲤3H4.5米钓竿一支,市价1588元。
2、第2名:狼王狐悦5.4米钓竿一支,市价1050元。
3、第3名:狼王鼎风4.5米钓竿一支,市价700元。
4、第4名:狼王米格剑4.5米钓竿一支,市价628元。
5、第五名:狼王天赐4.5钓竿一支,市价380元。
6:第六名:狼王劲霸玉柄一支,市价258元。
第七名:狼王江湖行大师竿包一个,市价150元。
第八名:狼王江湖行雨伞一把,市价145元。
四、鱼情简介
混养鱼池长约90米,宽约60米,水深1.5-2.0米;鲫鱼个体在150-600克左右,草鱼个体在1500-2500克左右,鲢鳙个体在1500-5000克。
五、比赛规则:
1、有效鱼种:所有鱼种。
2、钓具要求:手竿长3.6米,不得使用鱼线轮、失手绳等辅助装置,不得使用变节换把竿;线组不得超过竿长30厘米(含子线),也不得短于竿长10厘米;鱼钩:无倒刺鱼钩,数目不得超过2枚,不得使用锚钩、串钩、连体钩;鱼标:总长度不超50cm立标。
3、参赛选手自带饵料并自己开饵(饵料为未开封饵料),严禁使用小药、拉拉糊、白饵等违禁饵料,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中抛放诱饵和打窝,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4、抽签完后裁判处集合统一对号入位,入位时间内禁止带饵找底、调标,入位时间结束后至开始比赛信号未发之前所有钩、线、标一律不得入水,违者本场次成绩为0。
5、比赛中参赛选手应坚守自己钓位,自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不得在比赛过程中交换饵料,违者本场次成绩为0。
6、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原地等候确认,在未确认前不得将鱼护提出水面,不得私自倒鱼,结束信号发出后未入户的鱼一律不计算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放入鱼护,违者本场成绩为0。
7、 参赛选手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本场竿长(3.6米),如失手未超出3.6米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参赛选手不得越位溜鱼和抄鱼,超位鱼参赛选手须自行剪断主线,违者本场成绩为0。
8、比赛中不得故意锚鱼、挂鱼、飞鱼,所有鱼获必须抄鱼入护,垂钓时如鱼落地,需先拾鱼入护后再继续比赛,二次违者本场成绩为0。
9、比赛按规定时间统一换位,参赛者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由裁判员带领统一换位,违者第二场成绩为0。
10、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发生不文明打斗事件,不分对错,一律取消双方比赛资格。
11、比赛期间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严重违规者、换人比赛者、私自调换钓位签号者、未经批准私自离开钓位者、带饵找底调标者、故意伤鱼者、故意越位溜鱼或抄鱼者、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2、参赛者须文明垂钓, 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向水面和钓位乱丢烟头、脏物、废弃饵料袋及吐痰等,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后将废弃物投放到指定地点和容器内,自觉接受环保垂钓理念。
13、除参赛者、裁判员、仲裁员及组委会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开赛前五分钟退出组委会划定的警戒线外观看、休息等候。
六、注意事项: 1、除了灾害性天气(地震、台风、雷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顺延外,比赛用具渔具均自备,请参赛者按时参赛,报名费一经缴纳恕不退还。
3、所钓渔获称重后须全部放入比赛池中或放入赛场老板指定地点,不得带走鱼获。 4、个人物品摆放整齐,距岸边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不慎物品落入水中。
参赛选手过程中注意人身安全。
建议参赛选手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免责声明
1、比赛采取自愿报名,凡参加本次比赛选手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参赛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等客观因素,风险自负。
2、身体状况不佳人员故意隐瞒并参加比赛,如发生任何意外情况(突发晕厥、心脏病、心脑血管病症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本赛事组委会无关,由当事人自己承担风险。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因自身操作发生意外情况(呛水、刀具划伤、钓具伤害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本赛事组委会无关,由当事人自己承担风险。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比赛监督组由狼王公司1名、现场推选2名组成,监督组对整场比赛抽签、鱼获称重、唱绩登记、成绩统计等进行监督。
2、本次比赛裁判组由狼王公司1名(裁判长),裁判员5名(组委会推选)组成,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裁决,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3、使用比赛成绩单记录成绩时,应有参赛选手、裁判员、记录人在场唱数、唱计,字迹要清晰,参赛选手经确认签字后成绩即刻生效,不得再行更改。
4、未尽事宜裁判长拥有决定权。
5、本细则由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届“狼王杯”钓鱼比赛(咸宁赛区)组委会
2016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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