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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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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6-4 1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昨天的帖子里已经讲过,离婚必须要解决两个大问题,一是子女抚养问题,二是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子女抚养问题在昨天的帖子里已经讲过,今天就分析下另外一个问题--------共同财产分配。
        因为离婚后,男女双方分割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当然如果是一方个人的财产的话,另一方是无权分割的),那么我们首先就要弄清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弄清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现在就要考虑如何分配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从这些规定不难看出,共同财产分配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以补偿为辅。另外法律还规定了因过错(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如果离婚时一方有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的,法院可以判决其不分,或者少分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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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6-4 11:06 | 只看该作者
婚前财产是个人的~婚后财产是夫妻共有~这有什么矛盾吗?还有债务也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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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4 14:39 | 只看该作者
锡纸上诱惑 发表于 2016-6-4 11:06
婚前财产是个人的~婚后财产是夫妻共有~这有什么矛盾吗?还有债务也是一人一半

夫妻可以就婚前和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公有或者归各自所有。债务也要看情况,如果是为了共同家庭的合法债务,那夫妻也要共同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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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4 16:06 | 只看该作者
李大龙律师 发表于 2016-6-4 14:39
夫妻可以就婚前和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公有或者归各自所有。债务也要看情况,如果是为了共同家庭的 ...

结婚前算的太清楚了 也就没结婚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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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4 16:24 | 只看该作者
考虑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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