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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德国的幼教小教所想到的 德国的幼儿园内并无高档的建筑,更没有塑胶地,室外却有大片的活动场地、草地、沙地、石头地.......而我国的幼儿似乎生得太娇惯,先是父母没有“放手”意识,其次是社会没有“放手”观念。其实,大自然才是我们的幼崽生存并发展的最终空间。
德国三到六岁的幼儿同一个班学习。学龄三年。“小弟弟小妹妹”们虚心向“大哥哥大姐姐”们学习。有人以为这种“混乱”局面成何体统?然孩子们将会相得益彰,小的跟大的学习看齐,大的直接影响小的;大的会觉得自己总优于小的,会继续创优,既规正了自己行为,成了小的的榜样,又在不断革新以出成果。
“玩”就是教学内容。在玩中,孩子们学习知识,锻炼各种技能。像自理能力,如饮食,盛于自己盘中的食物一定得吃光;如礼貌尊重,在寻求别人帮助时说“请”,之后说“谢谢”;如诚信,遵守公约,答应过的事,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到;如坚强,孩子摔倒后,不是太严重,不会去帮忙搀扶安慰,让其自己站起来!再如合作,老师有意去为孩子们组织一些集体活动,既分工又合作,要达到预期活动效果。实际上,三到六岁幼儿其主要任务是:“生活习惯”“生活能力”“听和说”。而这些都在“玩”中获取,这就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和了不起的幼儿园教师了。
教师学历要求很高,小学老师硕士以上。报酬也吓人。中小学教师的收入是德国人均收入的2倍,属于“中高收入阶层”。且属于州一级的公务员,受不解雇的保护。不过,想成为一名教师,至少过“三关”。首先,得拿硕士或博士学历,其次,通过两次国家考试,三是品格要求严格。
三年初步认识社会。参观警局,学习报警,遇到坏人如何处理;参观消防局,学习灭火,如何躲避火灾;参观邮局,看看信物的传递途径及方法;参观市政府,认识市长,看看这个为他们服务的市长大人长什么样.......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训练幼儿各种能力:去超市和菜场,拿钱买东西;到图使馆,学会借书还书;坐有轨电车,学会记住回家的路线;通过森林漫步,听鸟叫,钻丛林,接触大自然;到垃圾处理厂去,学会垃圾分类等。以上行为是我们很难做到的。
小学只上半天课。早上8点上课,中午1点放学。每班25人左右,成u形环绕而坐,便于师生交流。教学采用讨论式。问题提出后,师生共同商讨,气氛活跃。家作布置是,一年级在15分钟内完成,二年级为半小时,三四年级为40分钟,五六年级为不到1小时。根据国情的不同,我们不可能25人一班,全天上课并非坏事,但教学质量很难上上去。
规定:6岁后,必须在家帮助家长做家务,如洗碗、扫地、剪草坪、洗车等,以赚得零用钱。我们的孩子,大都不劳而获,伸手硬要人民币,倘若不给,就地打滚,教你哭笑不得。又规定:晚上7点,最迟不过8点必须入睡;早上6点,最迟不过7点必须起床。这样,孩子大脑得以充分休息。而我们的孩子大都没有达到这个睡眠时间。已经晚上7、8点了,他们有的跟大人一起津津有味看电视,有的去睡了,有的在做家庭作业,有的跟潮流似的不知疲倦地玩平板或电脑或手机!还规定:到了寒暑假,小学生从不布置作业,否则视为违法。代替“寒暑作业”的是每个人发一本很厚的“寒假活动册”或“暑假活动册”。每位学生只要把自己的活动行为详细记录下来便可!可是,我们的寒暑假未到,全国大街小巷早已贴满了小学生各种急训班,有语数的,有英语的,有舞蹈的,有作文的,还有葫芦丝的,五花八门,看得人眼花缭乱。家长们慌了神,不如说有钱的家长们荒不择食,你攀我比,把自己的宝贝荣幸地送到“那里”进修一下,抱着一肚子的希望。这样,社会上的“才子佳人”便充当老师的角色(当然也有真老师穿着“马甲”,真正的人民教师是不许搞补课或办班的),赚他一笔财富,家长也就心安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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