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彩姐,你心是好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我不支持,这里面有诸多原因你没考虑进去,有些欠妥。第一,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第二,这个只能由民政部门,或红十字会公益组织发起,牵涉问题太多,个人谁也不好发起,不比单一救助某个人,或某一件事,如救助单一个人,事,你可牵头,。
第三,资金管理,发放,必须要有第三方监督,谁来监督,打比方,你筹了一百万,但这一百万该救助谁,不该救助谁,怎好发放。
第四,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你与姚老,田律师当初为救几个大学生的风波你忘了,现论坛上说什么样话的都有,到时只怕你惹一身麻烦,百口难辩。
这件事我不支持你做,也不支持你发这帖,作为好友,提出忠告,望三思而后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