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感觉我们国家的法律惩罚力度有点轻啊,导致一些犯罪成本也太低了,对于一些食品安全问题,感觉也不怎么惩罚啊,我觉得尤其是对于食品作假的,非法添加致癌物的,食品不合格的,应该惩罚力度加大,而不是说仅仅是罚钱,停业整顿而已吧?一些人不顾他人生命安全,用一些吊白块什么的强致癌物,是不是应该以故意杀人罪来惩处?感觉犯罪成本太低了,造假赚很多黑心钱,而被查也就是罚钱什么的,人家都赚那么多了,大不了到时候人家换个地方“东山再起”吧… 总觉得中国的犯罪成本太低了,而且中国法律是广义归纳条例,百洞漏出的法律根本就没有细化到社会角落的每一点,所以在中国法律只是个摆设没有太大的约束力,因此中国的犯罪会一年高过一年,对百姓生活来说越来越混乱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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